JINDERLANDOFFICE wrote:你理解?所以你被虐待過?所以自殺的都被家里虐待過?與家庭關係可能有隱性的嚴重不良問題,才導致他壓根無法處理別人要遠離他的情緒!所以要自殺?????你了解?你為什麼還活著? 對阿! 你幹嘛那麼激動?還是你就曾經虐待過別人,害他自殺,所以才反應激烈??另外會活著可能只是怕痛不敢自己下手不然鄭捷為什麼還活著?他不也是不敢死,才跑去殺人的?
偶晴偶雨 wrote:不要說有過一段感情,就算是很久以前的同學、很久沒見沒交情的人,我知道這個人死了,我都會有反應的,因為....我是人.... 如果是個會打你駡你污辱你的同學..你是有什麼反應呢?聽你的敍述, 對方是個恐怖情人之類的, 對方家屬也非理性良善之人, 換成你, 你又是如何反應呢?
不管男女,分手時的無情絕義用令人髮指這四字形容還算客氣了可是通常來說,若已經無心,女生的鐵石心腸殘狠程度不比男生差到哪去!在道義上,你們的請求絕對站得住腳,沒人會罵你們!女方這方面若不想落人口舌的也會禮貌上來上個香,如果還有感情的話= ="但是她也有選擇不來或不鳥你們的權利!因為都分手了,是死是活跟她有啥關係?是很難聽,但也是事實!當年我阿公要走的時候,我也傳簡訊給前妻希望她能來送一程(阿公不知我離婚),畢竟阿公也疼她,結果當是沒等到我當下也決定此後前妻的任何事情我不再過問也不幫忙,(詳情請自行爬文XD)至今我完全沒她消息好幾年但是我確定我過得比她爽可是這女生有錯嗎?我覺得她沒錯!所以不用過於指責,換個角度想,以後她若有事相求,谁吃死谁還不知道!個人是建議:請家屬把該男遺物分類,該男指定要給女方的物品................能賣就賣,能丟就丟!但記得請先請示該男並告知實情,他同意再處理物品!接下剩下的事情就不需要你們活著的人處理,因為管不到也沒能力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