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翔中 wrote:
別說距離超過40km好嗎...
我每天騎車的距離最少60km起跳
還不是都騎著車在過日子
車子有大伙要出去玩再開
我以前上班的路徑正好有同事經過,商請同事載我,而我則是出點錢意思意思一下。這樣我有車坐,而朋友的油錢也有補貼。因為正好離高速公路不遠,而公司也在交流道附近,所以開車還算頗有效率,上班約20~25分鐘即可。
後來同事搬家到公司附近,而我則改騎車上班。經過台北市政府前的越野競賽道路時凹凸不平,機車要趕上班常常騎到撞哭辣還會跳起來。嚴重的震動也不甚舒服,騎車45分鐘至1小時候到公司或到家地一件事,就是拿濕紙巾擦掉滿臉的塵土與廢氣的油垢。更不用講下雨時的爽度。這樣騎了一陣子,震到背後都會痛 (感謝郝馬的英明政策啊,市政府附近都滿目瘡痍,還有偽裝哭辣,不靠近看根本看不出來不平的超級路面),而兩三個月後就遞上辭呈不幹了。
你說為什麼不騎車?這個是我的看法,相信有些開車的四輪族也會有類似的感覺。如果我沒有其他的副業,或是我更熱愛這份工作,那我也許會真的去弄台省油點的二手車來上下班用。不要說為啥別人不能騎車,也許別人無法忍受滿天天臉塵土,也許有人認為他不想要每天浪費生命在機車的車陣中,而想要開車改走高速公路/快速道路。也許有人無法忍受一堆人愛騎的二行程小50所排放出來的毒氣,而也許有人無法忍受台灣坑坑洞洞的路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