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 wrote:
兩年前,妳因為一個只...(恕刪)
這故事,01上很多人都說過了
有的花了1年而已,有的用了5年,你用2年
嗯,念在你還算有點創意,再編一個吧
kooko5319 wrote:
我本身觀點
這篇是唬爛的編故事文章
因為光一個兩年在台北買車買房頭期款一般人就做不到
但是要是文章沒唬爛
以目前拜金女幾個月就能甩人而言
樓主前女友為什麼要等到他退伍?
這樣不算善變了,很多人交往兩年半都達不到
我們只看了樓主單方面說法
沒有人會對自己缺點作批判
樓主也沒有說過這問題對嗎
他是不是有什麼讓前女友傷心之處呢
我們看這篇文章時候
很多人立刻被帶入樓主設定的主題
我窮,我輸,兩年後我復仇
但是以女方而言
她可是等了對方退伍,還跟對方交往五年
就算分手
分手原因就是因為情敵開台啥車,雙B都沾不上邊
分手是真,分手原因也未必是樓主所想
很多人為了降低自己罪惡感
只好一鼓勁把過錯強加給對方
不過還是恭喜樓主有房有車
真命天女總會出現的
香蕉 wrote:
兩年之後的我憑一己之力買了房子和BMW...(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