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smart wrote:
原來現在台灣的年輕人已經不會用"腦袋"去處理問題
而是硬碰硬的非要給對方死OR只懂得直來直往
難怪只能不停的換工作
我覺得22K剛剛好,一點也不誇張!
...(恕刪)
我幫你復習你講過的話
在想看看為什麼被酸吧
notsmart wrote:
請問一下
被性騷擾一定要在原地受汙辱?
去廁所/外面打電話找男同事求救 跟主管報告這種事情
等男同事來了再回去 或主管也不能處理 再去報警
當然不是說報警不好,有很多其他的做法
都可能可以讓事情更好些
這樣不好嗎?>>>這就是我一直要表達的阿阿阿阿
我不覺的有任何不是男人的....唉
亞蒂克 wrote:
起初在電梯摸他自己的助理,
那個助理已經無法招架,眼淚都流出,
我已經好言相勸,也想說不要干預太多,
但後來我中途出去講電話,他轉向過來侵犯我.
伸手雄抱亂親,氣的直接離場,
還打電話叫我的上司叫我回去.
氣的我當天直接在錢櫃門口報警,
她直接對我咆嘯,說我們公司很沒禮貌等等不懂得做生意的職場倫理,
所以我決定了報警,警察北北,人真好,把樓梯到電梯的監視器都調出來,
然後跟那位韓國人說,你死定了!
notsmart wrote:
還有目前爭論有意義嗎?
每個人都有覺得正確的做法
在第一時間面對問題的時候
能不能冷靜做出最好的決定,因人而異
正確的做法一定是最好的嗎?
最好的做法也不一定是最為正確的吧!?
至少小弟從受到的教育跟職場上所學習的
就是解決問題 並且證明自己的價值
當然到想盡辦法,最後也無法解決的時候
我會把最糟糕的結果告知所負責的主管
讓他來決定是否該不該這樣做(像報警)
綾小路 葉子 wrote:
請自己看清楚當時事發地點以及版主說的內容
該男性都摸完自己助理
然後被版主點名說不要干預太多
最後轉向板主伸出手來"侵犯"
不知道你看得懂甚麼叫做侵犯字眼
代表已經嚴重到不是找誰可以幫忙就可以解決
得訴諸法律來給對方做個嚴懲
看來你對於自己說過的話不太記得
我拿你之前說的話來讓你清醒點
至於為何要點名你
你都叫我出來了(詳看前文)
我是男人的話自然會回來噹你.(恕刪)

綾小路 葉子 wrote:
看看你的回文
我一字都沒更改
你對於女性被騷擾所給予的方式就如上所述
別在硬凹了~你會被酸不是沒道理
1.點名別人只值22K的薪水,試問你又領多少薪水可以這麼搖擺?
2.點名別人看不懂你回文都是沒受教育,你又哪裡畢業可以這樣直接酸版上回文的人?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