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不過在交往前就把堅持不做的事說清楚講明白,所以我的愛情少有磨難~


伊德小姐 wrote:
最近1年所認識的新朋...(恕刪)




整個討論串看下來
我發現很多人認為
不結婚的愛情就不算愛情 ?

難道一對愛侶
就不能不結婚卻相愛一輩子嗎 ?

愛情不就是兩個人彼此相愛
彼此尊重,互相扶持

至於要不要住在一起,要不要結婚,要不要生小孩...
這都是其次吧 ?

也許傳統以來的觀念認為
圓滿的一生應該要建立自己的家庭
延續自己的血脈...

但人生而為人
每個人追求的理想生活並不相同

也許你追求的是子孫滿堂家庭和樂
但我追求的可能是兩人相伴浪跡天涯

這之間並無所謂哪個對哪個錯吧
只是對自己人生所追求的目標不同罷了

至於還有說到什麼以後會不會後悔
老了之後沒人照顧什麼的

我們每個人都是走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
所遭遇的各種磨難困境自然要自己去面對突破

結婚生小孩並不是幸福人生的保證好嗎
小孩未必會照著你的意思去成長
更不用說是你老年生活的依靠

也許在生病痛苦時
有人可以在身旁照顧你
但要面對這個痛苦的終究還是只有你自己

嘛~說了這麼多
其實重點也就是
自己的選擇 自己的人生 只有自己能負責
結婚生子? 對我來說只是人生許多選擇的其中一種
未必是對 未必是錯 只不過是一種選擇罷了

以上,看了各位討論後一些自己的想法

P.S 樓主的EQ真的很棒
希望大家能理性討論
我覺得理性是人生而為人最重要的一件事了
bank0122 wrote:
炮友進階版...(恕刪)

怎麼這樣說

說不定人家九年都沒有打炮啊

伊德小姐 wrote:
有趣,但沒很專業~加...(恕刪)


專業的要經過流程的驗證,而且要收錢,網路上聊天輕鬆一點就好

我信奉的是時間重要論
就是一個人在某樣東西花得時間,代表對他的重要性
ex.嘴巴說家庭很重要,結果整天家班不回家,代表他內心認為工作比家庭重要

所以猜測樓主在愛情上花的時間也不會太多

大概就這樣囉,打字也是要花時間
遇到回應不成比例的,想多打字也沒有動力阿

geraldstukov wrote:
因為他們都不懂你,記得

在這沒人非一定要懂誰,不過我很謝謝你這一句,讓我覺得頗溫暖.

geraldstukov wrote:
我相信很多人會很熱情的找上門
畢竟不用有太多責任
太多想法
只是單純的"朋友"


呵~若不是開這文,我的愛情習慣怎會有人知道?
我可不是打著這些條件到處找對象.
嘖嘖嘖~
我可不是不挑嘴的~ 呵

geraldstukov wrote:
你可以選擇理性面對
你可以選擇感性面對


不能兩者都有?我不是完全的理性也不是完全的感性.

geraldstukov wrote:
至於一哭二鬧三上吊
這事情絕對會更糟糕
讓對方更討厭你


男人哭鬧也很令人討厭.

geraldstukov wrote:
愛情是自由的
相對的
是脆弱的
一旦有任何一方
感覺淡化了
或行為不恰當
久而久之
再來就是裂痕

戀愛這種東西
只要產生[喜歡]感情的一方就是失敗者
當你喜歡上了一個人
哪怕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
都可能會讓你痛苦的流淚

有人說過
愛是要放棄很多東西的
現在我體會到了


這就是愛情呀~(遙望)

geraldstukov wrote:
家人互相認識是可以的
這點你因該可以接受


兩方家人認識本來就是好事.
前幾年他母親因罹了乳癌而患了輕微憂鬱症,我母親便在我倆工作忙碌之餘陪著他母親到處走走看看,兩老相互陪伴如同姊妹,我們都很開心.


總之真是謝謝你~ :)

伊德小姐 wrote:
最近1年所認識的新朋...(恕刪)

以你的條件來看
直接找已婚的可以省掉大部分的麻煩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甚麼人玩甚麼鳥,甚麼鳥都有人玩

結論是不予置評

雙面浪人 wrote:
專業的要經過流程的驗證,而且要收錢,網路上聊天輕鬆一點就好


哈哈哈~也是~ XDD

OCEAN1975 wrote:
以你的條件來看
直接找已婚的可以省掉大部分的麻煩...(恕刪)


你反倒提醒我了,該注意身邊有沒有這樣的女孩子!!
GOOD IDEA.



GuanMei wrote:
好奇請教樓主,
你願意生小孩嗎?即便不婚…



伊德小姐 wrote:
是願意的呀~
不過我今年34了,如過40之前沒有意外發生,那麼超過40就不會想了.


樓主的條件第4~7條我也認同。

但看到一半覺得有點矛盾...想請教樓主3個問題,

因樓主的觀念是對方不能有其他性伴侶,

所以40以前若有「意外」...一定是現在男友的種無誤。

問題來了:
1.意外以後既然樓主願意生下來,如果妳要生可是男友不要會怎樣?

2.若兩人都說要生,也是不婚? 7個條件還是不改變?

3.小孩生下來後,如果男友依第7條選擇離開妳也OK?

會這樣問的原因是 如果小孩生下來也不結婚不登記,

那其實好像跟結婚生子後再離婚的狀況很像...

只是有透過結婚這層關係,小孩至少有個法律保障雙方都要扶養的義務。

若雙方都沒有婚姻的束縛,男方拍拍屁股走人,不用付任何責任也是OK的...

且有了小孩以後要再有另一段愛情...也就會更辛苦...

這樣對樓主跟「意外來的小孩」好嗎?

因為人命關天....請樓主想清楚再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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