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交往快三年的男朋友

呼~把十幾頁翻完…大家一面倒的建議「砍掉重鍊」!
所以呀…小弟…當志工,把排隊線拉好…

--------------以下開放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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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s:南部站友優先…???
愛一個人應該是

吃到好吃的想下次帶她來吃

玩到好玩的下次一起玩

所有一切的美好都想跟她一起分享

想為她做一些讓她感動的事

一起分享承擔人生的喜怒哀樂與責任

身為2個公主的老爸 我是粉感激我老婆的

有了她們讓我的生命更美好





當然如果一個禮拜能嘿秀3次以上

老婆 .....我會更愛你的



爆米花的樂趣 wrote:
從一開始大吵小吵不斷...(恕刪)



建議還是早點離開他吧

離開他之前看可不可以把借他的錢拿回來

以我對男生的了解

如果連吃飯錢也不願意花在你身上

就表示說他根本不愛你



我就曾經遇過一個負心漢

撇開年紀不談

一天到晚跟我說沒錢、要繳學貸

那時候他賺錢比我多

所有花費都平均分攤

交往快三年,才送我一雙球鞋



分手後

他就交新女朋友

還買車、投資早餐店、開飲料舖



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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