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第一個問題,妳爸媽是適用哪個夫妻財產制?
如果沒特別以契約約定的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民法第1005條参照),
而依據民法第1023條第1項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
所以說就法律而言,妳媽以"自己"名義去借的錢,妳爸是不需要替他償還的。
二、妳爸名下的房子,妳媽怎麼有辦法拿去借錢抵押?
如果沒經過妳爸同意的情況,應該是不可能的阿= =,
難道實務上銀行只要妳媽偷弄妳爸的印章之類的就承認了嗎?
我認為儘管是這樣也是"無權代理",妳爸沒承認,對妳爸不生效力的(但是這得靠打訴訟來主張了...)
三、妳媽怎樣將妳爸名下的房子偷偷過戶給別人?
如果跟上述二一樣的假設的話,一樣是"無權代理"的問題。
四、打電話罵人一事,如果可以的話請想辦法偷偷錄音,未來如果走到對簿公堂的話,這是舉證的利器。
五、房子如果目前是妳那個討厭的長輩名下的話,黑道要妳們搬走實在沒道理。黑道要妻債夫還應該找妳爸的財產,而房子不在妳爸名下,要妳們搬走作啥?難道黑道不知道這房子是在妳長輩名下的嗎?難道這是那個討厭的長輩找來的黑道嗎?
六、如版上諸位大大所言,以後妳只要拋棄繼承和限定繼承即可,不會母債子還的。
七、如果有證據能證明妳媽外遇,請打離婚訴訟吧!重點在於有證據,法庭上還是看證據說話的,否則隨意提起訴訟容易賠了夫人又折兵。
八、其實這件事情牽涉到黑道,我認為還是找個律師吧!至少律可以建議妳法律上的意見,還有其他非法律上的意見,畢竟他們有過諸多千奇百怪的經驗。法律扶助是不錯,至少是免費的,但如果跟你接洽的那個律師是很年輕的,非法律上經驗或許不足....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看來看去最可惡就是你爸而不是你媽,
是你爸縱容你媽行惡,
社會怎麼這麼黑暗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