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可以強制離婚的辦法?

離婚的原因呢?

什麼理由讓兩個人走上這條路
原則上有錯的一方必須付對方贍養費,這一點一定要好好考慮一下
為甚麼鬧到這步
當初又為什麼結婚
說清楚一點吧

就上來問怎樣可以離婚
最快的當然就是家暴阿
貓她一頓最快又有效

不要結果弄到最後是你外遇
想跟她離婚,她不肯,那網友全都造業了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你可以找一天比她早一點回家,然後把家裡布置一下燭光晚餐
2個人試著找回最當初的感覺
如果不行的話!你可以問她~妳還愛我嗎?
2個人平靜的談一談,找到問題點並解決它!
我相信解決問題後你們一定更相愛
最少你們也相愛過
祝版大能不要這麼輕易的就這麼離婚,一段姻緣不是這麼容易說來就來
貓她一頓在請求它原諒 然後過不久又貓她一頓在請求它原諒 在過不久又貓她一頓又請它原諒 一直這樣反覆下去

這樣幾次後它就會認為你精神有問題如果還不快跑 到時怎麼掛了都不知道
jimny0412 wrote:
這樣幾次後它就會認為你精神有問題如果還不快跑 到時怎麼掛了都不知道...(恕刪)

可能會先被 "強制關入精神病院吧" !
離婚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如果處理的不好可是會很麻煩的,尤其是有小孩子的更複雜,更麻煩。小弟先前的公司就是有位同事,長的高高帥帥的單身,後來聽到他的離婚老婆打來我們公司問那位同事的電話,因為那位同事沒有按法院所判定的結果按時支付贍養費給小孩,所以前老婆追人追到我們公司,結果我們那位同事,隔天就辦理離職了!
所以~~版大要想清楚!
去法院訴請離婚..這種情形不離也很痛苦...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需要見證嗎? 小弟可以幫忙蓋章
去請教一下懂法律的人,你這種情形,應屬於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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