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久了不是結婚就是分手??!!

spawnajan wrote:
其實這是偽政治文~統...(恕刪)

這位施主你中毒太深了唷!!
真的就是...

1分手

2結婚

3維持現狀阿............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變成
乾妹妹 或是 乾姐姐
(發音請正確喔)
spawnajan wrote:
其實這是偽政治文~
統一、獨立或維持現狀~...(恕刪)


這個有幽默到! ^^

不過我身邊有好幾個都是交往7~10年分手的實例喔!分手大多是男方偷吃...然後女方哭的死去活來不肯放棄,好不容易回到正常生活交往新男友,前男友又出現繳局....好像連續劇一樣!

維持現狀算其中一個選項嗎?
這樣不就是交往"更久"~
8年->9年->10年->11年->..........
到頭來還不是要回來選這兩個選項!!
1.分手!
2.結婚!

(說可以交往一輩子,我是不相信啦)
交往久了不就只有在一起跟分開兩種可能嗎??
樓主想要有例外的答案嗎??
樓主你會選哪一個??

人生不就這樣子嗎!!
dougmichelle2001 wrote:
真的就是...

1分手

2結婚

3維持現狀阿............恕刪)


4.參加換妻俱樂部
asdfg1105 wrote:
4.參加換妻俱樂部 ...(恕刪)

要換妻也要先結婚,
所以只能算2-2!
應該可以加一個選項,
就是分手了但繼續當炮友!
我...十年分手~~~

算一算...好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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