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791224 wrote:
我們上大學後的兩星期後 關係慢慢變了...(恕刪)
OK....就這句....
想想看,五年抵不過兩星期耶,我應該幫你高興( 雖然五年.... -_- ),在還沒有更進一步前就發現這事實,經不起誘惑( 或考驗 )的愛情不叫愛情,叫激情、習慣....brabrabra...
不管如何,這件事應該是高興的,傷心可以,但是不要超過一星期,週遭朋友與親人是你這時最需要的,別客氣,儘量使用,等這一切結束回過頭來,你會發現自己傻的可愛,居然會為這種事情傷心、傷神..
人有強大的韌性,尤其是男生,更是需要經過這種事情的考驗,be a MAN!! No CRY or be SAD!!
記得,別超過一個禮拜!
個人積分:13分
文章編號:1535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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