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liya wrote:這種是外人不要多管你...(恕刪) 同意+1要不要走是當事人的決定...想走有一萬個方法可以離開他...之所以會糾纏不清是妳那個女性友人的問題外人插手只會落得裡外不是人...
第一報警的程序大致為何?-->請醫院開立'驗傷單' --> 報警處理第二如申請到保護令就可以徹底拒絕男方嗎?(報警後會激怒男生所以想徹底隔絕他)--> 一堆人拿了'保護令',還不是被歐打? 可見保護令一般般! 作用似乎不大!建議,妳朋友可以先找個地方暫時躲起來! 換住所,換電話,換公司...OH,此外,換工作時,先不要加入勞健保,以防因此被找到!! 時間一久,男方應該就會放棄了吧!再者,妳朋友可能要有好一陣子,不能跟家人/朋友們聯絡, 因為....怕被找到!~而熱心助人的版主, 請妳務必小心自身安全!~發神經的人,無論男女, 通常都不太分青紅兆白的!~
這一看就知道女的還對男的有感情都逃到台北了惡男知道她在哪真的要狠下心來告他不要再心軟.主要還是得看這個女的決心不然旁人怎麼急也沒用.有時真搞不懂女生在想什麼男的對她好一點都不珍惜.整天會動手打人的卻愛的要死難道這就做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