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要求變更保險受益人

icewalker wrote:
老婆要求變更保險受益...(恕刪)



你也可以幫老婆保險阿


看誰先用到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icewalker wrote:
老婆要求變更保險受益...(恕刪)

看來是娶到媽祖婆....

結婚不等於保障...要錢請自己去賺...
共勉之~~
有什麼奇怪的?
你死後你的小孩是你老婆養還是你長輩養?
icewalker wrote:
老婆要求變更保險受益...(恕刪)


這也要吵...

以目前社會新聞的經驗來看,大家認為子女由身故的另一半養育機會高嗎?
保險受益人填另一半無所謂,只是理由是樓主所說的那樣,說實在的...很怪.
.
icewalker wrote:
老婆要求變更保險受益...(恕刪)


樓主大大您好:

這問題處理起來並不難呀 .

要求您夫人也同等對待即可 .

她也應把所有她目前的保險受益人 , 全數改為您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老婆要求變更保險受益人,沒什麼不對

不過這是互相的,她的保險受益人也應該是先生~~
悠然~~
婚後將配偶改成保單受益人,
這沒啥不對啊....
請老婆將他的保單受益人也改成是你不就好了!!

夫妻不就是因為愛彼此才結婚的嗎?
若不幸一方先走, 讓獨自生活的有個生活上的基本保障不是應該的嗎?
要不要考慮受益人填"法定繼承人"?

以下轉貼:
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及應得保險金的比例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根據民法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子女、孫子女)。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另外,指定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時,一順位中有多人時保險金為均分。舉例來說,王先生投保500萬元保險,並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卻不幸在事故中夫妻都身故,保險金將由子女均分,若子女也同時身故,則由父母均分,假若父母亦身故,則由兄弟姊妹均分理賠金,且不列入遺產稅課徵。

如果有小孩,建議乾脆把受益人改成小孩,這樣都沒爭議
總要把孩子養大吧!
老婆這麼說,無非是怕如果你哪天怎麼了
至少她不會做到死來養小孩

我跟我家老頭
出國的保險受益人都寫各自的父母
一方面是,同在飛機上,跌下來了,我就不相信,我菜起來了你會沒事
另外一方面,我想的是,你好手好腳,應該不需要靠我的保險金吧!
我父母老了,我不孝沒能照顧他們,至少這一份給他們一個心安
而如果你菜起來了,我也不會想要回頭去照顧你的父母
既然你不孝先離去,那你還是留一份給他們一個心安吧!

不過,我家老頭有一個保險受益人寫的是我
因為是我每年花10萬替他繳的
所以哪天他菜起來,當然我是受益人
因為那是我存的錢!!
這樣公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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