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shin45 wrote:女友的月入4萬多有9...(恕刪) 跟她說你只有現金8萬,心有餘力不足房子跟包包是一樣的將來分手總不能砍一半吧別想說換價平分誰的名字說話就比較大聲(且有義務不等於有責任,要分財產法律上沒在管家務事)婚前婚後我都贊成財產完全分離現在人的感情經不起$$的考驗
jinshin45 wrote:女友的月入4萬多有9...(恕刪) 等到結婚後再說吧, 不然目前只是男女朋友階段, 貿然將錢投進去, 可以保證以後絕對會再一起嗎? 若以後沒再一起呢? 那是不是要將房子拆一半下來呢?
您為何當初覺得有缺點,現在又可以接受了?jinshin45 wrote:她就說我那裡出入的人很雜(這點是我以前跟她講我那間房子有那些缺點,像採光不好、社區的人看起來不是每個人都很有水準的感覺,但在那個時候我也有帶她去看過,而在那個時候她覺得如果搬過去很ok,但為何現在就嫌那裡的人雜?)
若女友要求你資助錢買房子的話,請將房子聯合登記,現在可以登記幾分之幾這樣例如:你出了四分之一的錢,你可以要求房子登記四分之一在你名下那你原本那間就可以租人賺更多租金即使以後要接媽媽弟弟來住,也不用另外賣掉再貸款換間更大的給媽媽弟弟住了至於你說的水電瓦斯網路管理費…有的沒的你可以看你當初一個人住時大概多少錢你就只要付給你女友當初你一個人住時需花的錢就好了不過我想應該也沒差個幾百吧!看你囉!若要分清楚的話就這樣分吧!我並不覺得你有虧到,因為我只要想到我另一間房子可以租人一個月再多個一萬多來養另一間房子怎麼想我都划算
betty429 wrote:若女友要求你資助錢買...(恕刪) 哈這位姑娘 你有點會錯意了樓主是說 他女友以後如果結婚不想跟長輩住所以要買房子 希望樓主一起出錢買房子一間房子算四百萬好了 兩成頭期也要八十萬那樓主至少要出四十萬 家電家具呢算買四十萬好了一人一半也要二十萬 保守估計 至少要花六十萬還沒算以後房貸和水電開銷咧現在樓主只有不到十萬現金你想她女友會買個房子 讓他過去住不用讓她付房租? 只付四五千每個月開銷省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