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法律可以讓我見到我的小孩

不放心 wrote:
今天你有探視權 對方不讓你看小孩

這些證據留下來

以後連監護權都能拿過來你知道嗎?


其實還蠻常聽到離婚後夫家不讓太太回去看小孩的...

不放心 wrote:
你說你愛小孩?

但是你把一歲的小孩丟在家裡離家出走?

你捨得?


那你的建議是?如果對方不肯放小孩和媽媽走,那媽媽為了小孩是不是該繼續留在那個家?繼續被家暴?到時出事了,大家又可以涼涼的說女人都犯賤,被打了還不離開?

這種不責怪父親暴力卻反過來責怪母親不夠為孩子付出的想法,我不能認同


不放心 wrote:
你沒有證人?

被打沒聲音?家裡沒別人?附近沒鄰居?

如果是這樣的話沒辦法

如果是有 而對方不願意幫的話

就要先檢討一下自己平時人緣怎會這樣..(亦同婆媳關係)


這也有個反面思考,也許他丈夫平日就為人粗暴,鄰居不想自找麻煩?
至於婆媳關係,我是沒聽說有那個婆婆會為了一個『外人』去指控自己的兒子,萬一兒子被判刑或再也看不到孫子,那可怎麼好?


就算版主是個不負責的母親,也不表示他的先生有權以暴力對她,除非她先生可以提出是版主先打人,他是基於自衛才反擊,不然我覺得家暴沒有理由

冷茶 wrote:
其實還蠻常聽到離婚後...(恕刪)


沒有人說家暴是對的!!



蠻常看到夫家不讓人看小孩??

那是連續劇較多

現實社會比較多的是

沒有監護權的一方久了 通常連小孩都不去看

況且

要是有監護權的一方不讓有探視權的另一方看小孩

通常的結果都是喪失監護權



至於自己離家這段來說

我的建議嗎?

連小孩一起抱走 去社會局 家扶中心之類的就好了~(共同持有監護權的時候 任一方要把小孩帶去哪都行 只要不會傷害或是影響到小孩就可以了!並不違法~)

還有很多基金會有在幫忙安置

例如彭婉如基金會

如果對方是會對小孩咆嘯對另一半家暴的人

真的愛小孩的人敢把小孩留在那種人身邊?

你相信?


沒人不責怪家暴

只是做法跟處裡方法不漂亮





沒聽說過婆婆為了"外人"去指控兒子?

恩~確實很少 但是會被當做外人有大半的原因是自己要檢討!

平時跟鄰居感情好的話

這種事情說實話 真的沒什麼!

做個証而已

沒感情當然不會想要去自找麻煩~







基本上~

冷先生您可能認為我比較偏向家暴者

所以你會有這些疑問

但是您必須清楚

我並沒有覺得家暴者沒錯

只是現在問題發生了

需要人幫忙

那就要講清楚

不用刻意朔造悲情形象

我這個外人看到的矛盾點就有這些了

相對的在法院攻防時

這些問題應該都會影響判決

其他沒看到的就不知道了~




謝謝~
冷茶 wrote:
其實還蠻常聽到離婚後...(恕刪)

不給探視的話通常的下場就是喪失監護權

我也是覺得樓主逃跑的時候為什麼沒有利用各種機會將小孩子帶離開那個地方?
當小孩子在自己手上的時候其實就贏了大半了
至少心裡是穩定踏實的


我妹利用空檔帶兩個小孩逃離那個家跑了回來
然後立刻去醫院驗傷(小傷)並申請家暴令
再用平常通話的機會錄音
最後成功拿到兩個小孩的監護權

其實申請家暴令的過程中就會有很多的單位給予實質與精神上的協助
最重要的就是娘家當做她的後盾
法官在審視兩方的條件時
覺得兩方背景都差不多
最後是因為對方家暴
所以把監護權判給了我妹

如果娘家不願意做為後盾
就算娘家再有錢法院也不會給監護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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