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心 wrote:
今天你有探視權 對方不讓你看小孩
這些證據留下來
以後連監護權都能拿過來你知道嗎?
其實還蠻常聽到離婚後夫家不讓太太回去看小孩的...
不放心 wrote:
你說你愛小孩?
但是你把一歲的小孩丟在家裡離家出走?
你捨得?
那你的建議是?如果對方不肯放小孩和媽媽走,那媽媽為了小孩是不是該繼續留在那個家?繼續被家暴?到時出事了,大家又可以涼涼的說女人都犯賤,被打了還不離開?
這種不責怪父親暴力卻反過來責怪母親不夠為孩子付出的想法,我不能認同
不放心 wrote:
你沒有證人?
被打沒聲音?家裡沒別人?附近沒鄰居?
如果是這樣的話沒辦法
如果是有 而對方不願意幫的話
就要先檢討一下自己平時人緣怎會這樣..(亦同婆媳關係)
這也有個反面思考,也許他丈夫平日就為人粗暴,鄰居不想自找麻煩?
至於婆媳關係,我是沒聽說有那個婆婆會為了一個『外人』去指控自己的兒子,萬一兒子被判刑或再也看不到孫子,那可怎麼好?
就算版主是個不負責的母親,也不表示他的先生有權以暴力對她,除非她先生可以提出是版主先打人,他是基於自衛才反擊,不然我覺得家暴沒有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