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這些日常生活習慣小要求很過份嗎?

sweater1125 wrote:
要不要去找越南的那種...(恕刪)

去日本訂一個機器OL比較適合
反正樓主在IT產業, 自己還可以改程式

這。。。
別把你的強迫症轉嫁到你女友身上好嗎?

FreemanTalk wrote:
大家看看有哪一點我應該檢討自己不要太催毛求疵,哪一點是應該要注意的。


全部都要檢討~
++ AMS. ++
我覺得是還好耶
當然還要看你表達的態度
樓主提的這些我覺得是不算很過份
to 樓主:

13. 不要老是咳嗽

家母也老是在咳嗽,因為她有氣喘。慢性咳嗽可能是氣喘的表現。問問看小時候有沒有氣喘。
指甲部分 你不會幫他剪一下嗎
還有這些條件 可真像
在教小孩
樓主 你很有淺力 加油
人死不能復活 更何況心死

FreemanTalk wrote:
各位前輩,小弟與女友交往多年,近日準備要步入紅毯。小弟以為,進入人生的下一個階段,我們都應該有點成長,至少在生活習慣方面應該有點長進。因此,雖然小弟已經對下述要求念了很多年,近來為了結婚便加重了要求的力道,導致女友認為壓力很大,我只想要她變成我想要的人。
以下是我常念的幾件事,請問這些日常生活習慣要求很過份嗎?是不是我太龜毛了?
1. 指甲要修剪整齊:女友的指甲總是剪的歪一邊。
2. 不要摳手指:女友有摳手指甲的習慣,因此她的左右手小指總是有很明顯的傷口,且小指指甲被她摳的只有正常的一半大小。
3. 化妝後隨時要吸油:女友工作是金融業,屬業務性質,她上班化好妝後從來不會想辦法去油,每次中午過後看到她,總是油光滿面。
4. 化妝後要補妝:同上,化好妝後從來不補妝,眼妝老是脫落的像熊貓眼,或是掉下一塊很明顯的,擦在睫毛上的化妝品,黑色的...。或是,上眼皮的眼線剩下不平均的1/3。
5. 上下車姿勢要注意不要曝光:女友上下車老是一跨就上或下,只要穿膝蓋以上的裙子必定走光,我還示範給她看該怎麼上下車...。
6. 手機螢幕要把油光、指紋擦掉:小弟買了一隻iPhone送給女友,之後每次看到她的手機螢幕總是佈滿油光與指紋,不知道這樣敘述能否讓大家理解,不過要是有人拿這樣的手機要我聽,我可能要考慮一下。
7. 衣服脫掉後不要反面朝外,要把衣服翻正。
8. 出家門前先上廁所、離開餐廳前先上廁所。
9. 不要揉眼睛。
10. 眼鏡要保持乾淨:女友的眼鏡老是佈滿油光,最誇張的一次,我請她把眼鏡上的睫毛擦掉,而那根睫毛自此留了三天...。
11. 絲襪破了立刻換掉:絲襪勾到會留下一條很長、很明顯的痕跡,不可能不被注意,但她可以讓破掉的絲襪留在她的腿上一整天,甚至到隔天!!
12. 起床後立刻疏洗乾淨,尤其是有客人在家的時候:女友如果當天沒有馬上要出門,在她家穿著非常隨便,頭髮也是散亂、油膩,縱然有客人在家亦然,我到她家看到這樣總是要她立刻去梳洗完全再出來。
13. 不要老是咳嗽:女友有一種老是在咳嗽或是清喉嚨的現象,低音會穿牆,因此總是全屋裡都聽得到她不斷的咳嗽/清喉嚨,在她的銀行亦然。有回她跟我說她的協理跟她講,下回要咳嗽趕快叫我,我幫妳拍背看痰會不會清出來。我想,人家已經在用善意的方式提醒她了。我帶她去看醫生,醫生說有可能是慢性喉嚨發炎,可以長期服藥緩解,她老是迴避。

其他像是握筆、握筷子的方式很怪異或其他詭異的生活習慣已經用好幾年的時間矯正好就不贅述了,目前還沒改善我又常念的現在想到就以上這些,大家看看有哪一點我應該檢討自己不要太催毛求疵,哪一點是應該要注意的。
麻煩各位大大了!!



這哪一國家的法律阿

1. 還OK.畢竟女生指甲要修一下.可以弄把磨指甲的.
有空你也可以幫她磨.算是增加一點小情趣一ˇ一

2. 這...放她去吧= =" 只能"不見棺材不掉淚"

3.
4. 無法幫忙XD

5. 簡單! 強制性的學不會就不要穿裙子!但後遺症會是可能從此不穿裙子

6. 幫她擦個幾次之後可以找幾個跟她較好的朋友藉機會糾正!
有時候另一半講沒用= ="

7. 我都是折起來= =" 當然!厚的外套則不在此限!

8.OK

9.這....只能去化妝室揉完就補妝囉= =

10.OK

11. OK

12. 在家就咖青菜拉= = 你是要怎樣?弄個花瓶雕像嗎? 有朋友來要稍微弄一下倒是支持!

13.支氣管問題吧= =" 有抽菸的尤其是抽長期的就有這現象.我就有!
不過沒你女友嚴重!

結論:
男管家有職缺的話你可以去應徵看看= =||XD

我如果是女的.應該會考慮跟你分手一.一"
不為啥.因為管太多!
這叫小要求 ??
是軍事化訓練吧
如果連這些生活上細節都看不順眼
你還是再重新找一個"理想"吧

習慣跟了二三十年
想要幾年就改掉
難喔~~~
不過如此極品
娶回家不錯啦
FreemanTalk wrote:
各位前輩,小弟與女友...(恕刪)


先聲明,我沒有潔癖也不是什麼大家閨秀。

樓主列了十三條,當中我跟樓主同感看不慣的就有十條,這女人,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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