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alex wrote:4.午夜時分等她下班 > 發現護花使者一次兩位...實在很噁心....那兩個表弟我也都認識也當過一天同事,我以前來這間店接送上下班的時候你們都還不知道在哪,現在居然動作這麼快搶著當表弟。 那兩位護花使者是表弟不知道你把你前女友當什麼喔?要是我看到我的男友、前男友或男性友人講這樣的話不好意思~謝謝在連絡太不尊重那個女孩子了吧!!還沒結婚有人追不可以嗎???
男女朋友吵吵架是正常的,會分手一定有其原因....想挽回...並不是靠這些表面上的行為.......想繼續走下去...必須要知道你們兩個人之間的問題到底在哪....問題沒解決....一樣的事情一定還會再發生!!!P.S: 不要有事沒事就在那邊表弟來、表弟去的.....只會突顯自己沒格調!!
jimmyalex wrote:原先以為這會是第N次的例行性分手然後例行性明天複合因為之前吵架也搞得我很不爽所以不打算這麼快理耍任性兼分手掛嘴邊的她,心想那就一起玩賭氣遊戲吧!!!! ) 挖哩!才交往一年就能把分手當吃飯?結婚不是要天天鬧派出所打113 ?現在大專院校是不是該開一門" 交往情緒管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