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當時分開的理由還在,

那終究會再分開的,

輕則分手,重則離婚。

wessley wrote:
看頭像也知
抱隻 kitty...(恕刪)
當你說今天的煩惱 當你說夜深 你睡不著 我想對你說 卻害怕都說錯 好喜歡你 知不知道
一樣 看分手的理由而定!

若是身邊沒伴吃頓飯 聯絡一下 OK

若是有伴了~我就會明講~不方便了!!

我們不要P腿傷害人 就好!

其餘的 不管了!
我也打死不吃回頭草,追求失敗後可以當朋友,但是完全不會再動念頭的~而且我也是牡羊座...羊的脾氣比較拗嗎~"~
送你名言一句
有炮堪打直須打
莫待無炮打XX.....
sirber821 wrote:
送你名言一句有炮堪打...(恕刪)


未必吧! 無意義的做愛,換來的只是空虛 Making Love Out of Nothing At All

聽首歌吧!




sacreddemitazza wrote:
...(恕刪)


打死不吃 (重點是還沒有交過)
我一定不吃回頭草~~因為男生沒魄力把握住!!
所以幹嘛那麼痛苦咧~~~
sacreddemitazza wrote:
...(恕刪)



不能再同意你更多了...

小弟也是堅持前字輩的都不會複合連絡的那種....

既然牽手就別輕易放手 ; 既然放手就別想再牽我手

前女友是讓我更成熟面對下一段感情...不想淪落為只剩下交換體液功能的用途
martin5630 wrote:
不能再同意你更多了...很樂

小弟也是堅持前字輩的都不會複合連絡的那種....

既然牽手就別輕易放手 ; 既然放手就別想再牽我手
...(恕刪)



既然牽手就別輕易放手 ; 既然放手就別想再牽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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