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NY wrote:

直接表明要做朋友....(恕刪)

搞不好他對你有點小意思
但還是算了吧
他有男友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IoNY wrote:
最近我常去一家飲料店...(恕刪)


果然,
服務業上班太無聊

總是會有人想出耍耍沒經驗的男人的點子來尋開心

女人真恐怖~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IoNY wrote:
最近我常去一家飲料店...(恕刪)


被張寶成耍了?
有想過?會不會是那個叫你打電話那位欣賞你?

@@加油唷
IoNY wrote:
最近我常去一家飲料店...(恕刪)

笑笑就好~~
真的~至少那女孩很誠懇
沒有一起聯手耍你
(騙錢騙東西的女生可少了?最後跟你說句~交了男友我也可以交別人呀~這才叫漚)
開心點吧
會有一天有你的出現
別人要笑就去笑吧

至於那女生
可以問她
打給她會不會讓她有困擾

正妹的朋友還是有不少正妹
擴展一下人際關係也很好
一堆人連這機會都沒有

至於那清秀妹
也許不清楚那妹有男友了
也許覺得她男友不好
也許真的耍你
但這重要嗎?

重要的是自己不用去想別人為何
而是你該怎樣做才不會讓別人當笑話在笑
其實清秀妹只是要幫你, 在你去電話妹的店的時候,不需要下車她已經就把飲料準備好了
Hi .... Nice to meet you
加藤老鵰 wrote:
你應該報復,去把那個...(恕刪)


對!就這樣處理!
IoNY wrote:
最近我常去一家飲料店...(恕刪)


把清秀飲料妹的電話PM給我

我去幫你罵醒她

怎麼可以欺騙無知宅宅

然後我再去把她

得手後甩了她

這樣對你不錯吧
又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症的~
我沒別的惡意...
IoNY wrote:
最近我常去一家飲料店...(恕刪)


你應該要報恩~

報恩的方式是你跟清秀飲料妹說

我打電話給他了~

結果害他跟他男朋友吵架分手了!怎麼辦?
可以找到一個女生~ 陪你一起吃泡麵,是一件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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