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報警時帶香菸檳榔飲料~
跟警察裝熟~
然後再請求幫忙~
就算他們沒拿你的煙檳榔飲料~
(警局裡面的話大部分不會拿)~
他們也是會很熱意幫你~
試試看吧~
心隨境轉 境隨心轉!?

Rex_Huang wrote:
他看過你女朋友的照片嗎,
如果沒有就不要理他,
千萬不要出來談,
一談就沒完沒了的,
這種人不要理他才是正確的...

殘念....他們早見過面囉,我們目前也是採不理他的方式處理,希望這件事盡快落幕阿。



rainfrog wrote:
狗罐頭 wrote:
如何聲請民事保護令內...(恕刪)


抱歉,保護令不適用非夫妻關係身上,除非有同居之事實者。

很顯然女友被外人騷擾,是不能用家暴法的,建議去詢問有哪些法律可以保障或保護自己,

如果有認識的律師朋友最好,不然去縣市政府的免費律師咨詢服務問問看

警察壓~除非你遇到好警察,不然很大機會會打官腔,不過還是去試試看


恩....沒錯,我問警察同仁他也是這麼說不適合保護令,只是叫我們出門在外要多多注意週遭的人事物,而且盡量不要單獨一個人外出,既然大大建議我們去查詢法律相關的方法我會多多去注意的。

警察口中是說如果有需要我們警察幫忙的就打電話來吧,我們也會熱心為您服務的,希望講的跟真的一樣阿。



chun321 wrote:
去報警時帶香菸檳榔飲料~
跟警察裝熟~
然後再請求幫忙~
就算他們沒拿你的煙檳榔飲料~
(警局裡面的話大部分不會拿)~
他們也是會很熱意幫你~
試試看吧~


現在打算禮拜日跟女友前往警局備案,希望那位男子趕快放棄。

謝謝各位熱心的回覆,不知道這裡會不會有他們朋友阿= =。
http://album.blog.yam.com/BENZAMG
bmwgt3 wrote:
最近又聽到她說他有吸毒傾向...(恕刪)


如果這一項是真的的話,那我想警察伯伯會很樂意送他去吃牢飯的...
基本上對方的行為有可能已經構成妨害自由罪中的「強制罪」問題(刑法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版大的女友本就無需與對方發展友誼之義務,如對方以言語或其他方式,欲使版大女友因心生畏懼(這很重要,要畏懼,不堪其擾還不一定)而達到與他見面或交往之目的(版大的女友鐵定無此義務),那就符合法條中以「脅迫」的手段,使人行「無義務」之事的構成要件。個人認為,對方發簡訊要求出來「講清楚,不然試試看」,這類話語,已經隱含了「脅迫」的成分。前幾天有則新聞,某個女子因為大廈管理員催繳管理費,只講了一句「要讓你跟賀一航一樣」(0613奇摩社會新聞)即被法官認定「恐嚇意圖明顯」,或許可為佐證。
報警啦

這種人通常只敢放風聲啦

報警抓人

改手機

改mail

就這樣
只能說交友要謹慎
畢竟到警局只能備案
對方還沒做出不利的舉動也是沒輒
總不能派個警察隨身保護吧!!
最近就多陪女友
盡量不要讓他單獨外出比較好!!

pppoe wrote:
bmwgt3 wrote:
最近又聽到她說他有吸毒傾向...(恕刪)


如果這一項是真的的話,那我想警察伯伯會很樂意送他去吃牢飯的...

這個是我聽我女友轉述他朋友所言,至於有沒有到底是不是真的其實我不太清楚,但經過多次發現其實他脾氣實在差到不行,我女友說:他軟硬兼施,以前還曾經用過自殺要威脅我女友,結果還不是活的好好的。簡訊內容還有類似"我快要抓狂了"等等類似字眼,讓小弟女友目前只能暫住友人家和我家,就連不是當事人的我也覺得感到懼怕,因為不知道他到底會做出什麼事情。


mindsextant wrote:
基本上對方的行為有可能已經構成妨害自由罪中的「強制罪」問題(刑法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版大的女友本就無需與對方發展友誼之義務,如對方以言語或其他方式,欲使版大女友因心生畏懼(這很重要,要畏懼,不堪其擾還不一定)而達到與他見面或交往之目的(版大的女友鐵定無此義務),那就符合法條中以「脅迫」的手段,使人行「無義務」之事的構成要件。個人認為,對方發簡訊要求出來「講清楚,不然試試看」,這類話語,已經隱含了「脅迫」的成分。前幾天有則新聞,某個女子因為大廈管理員催繳管理費,只講了一句「要讓你跟賀一航一樣」(0613奇摩社會新聞)即被法官認定「恐嚇意圖明顯」,或許可為佐證。


謝謝您提供了我一條很重要的線索,我明日會前往警局備案,並請女友攜帶手機將簡訊內容交給警方來處理,因為小弟女友認為他的言行舉止已經讓她感受到生活上的壓力,每次回家都要擔心家裡門口是否有計程車等候(他來台中沒交通工具不是做計程車就是朋友載)不然就是學校下課要擔心有沒有人坐在他的摩托車上等等。有次那位網友還去學校找他,具女友表示有稍微肢體衝突,這部分我女友有人證,如果到時候需要的話也會一併告知警方。



泰迪熊 wrote:
報警啦

這種人通常只敢放風聲啦

報警抓人

改手機

改mail

就這樣

bluemenco wrote:
只能說交友要謹慎
畢竟到警局只能備案
對方還沒做出不利的舉動也是沒輒
總不能派個警察隨身保護吧!!
最近就多陪女友
盡量不要讓他單獨外出比較好!!


謝謝你們的關心與指導,小弟於明日將陪同女友前往警局備案,小弟女友於昨日已將他所知道的手機號碼換掉,我從幾年前就跟她說不要玩交友每次偏愛玩(交往快六年)這次玩出問題後看她以後敢不敢,我也是盡量能陪她就陪她了,我也告訴她你要隨時注意週遭的人事物,要時時提高警覺,而我有意買的防身的物品給她使用(防狼噴霧劑,但是想請問一下這哪有賣呢?)


感謝各位版大所提供寶貴的意見,小弟我會謹慎處理這件事,真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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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gt3 wrote:
我剛打給警察,警察也...(恕刪)

看到大大的這事.好像也和我女友遇到的蠻相像.現在我也是不知道如何處理呢
報警.警察也是這麼說.哎....一起加油...希望你和你女友一切平安
剛看完
還好樓主有想到

在注意她的安全之虞...
也要買些自身防範工具讓她隨身攜帶
噴霧劑 電擊棒 哨子等等
網拍應該很多
不彷找找...

另外不知道樓主有沒有那種看起來像"兄弟"的朋友
叼根菸.吃檳榔去給他關說一下..
應該有嚇阻作用!!
謝謝兩位網友,沒想到過了一年的文章還被翻出來,目前女友已經沒有跟那位男子有任何來往了,他應該是死心了吧,之後女友還上了法院,當然法官是沒辦法判什麼,這件事還有上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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