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mousetw wrote:
我也有勸過她,為這個理由離婚很瞎,以前勸過我同學,家人還是很重要的...(恕刪)
相信我, 這個理由不瞎!!
如果你現在要離開人世了, 你想想你擁有過怎樣的人生?
如果總是充滿空虛悔恨, 你會不想想重來一遍重新選擇
兩個對的人放在一起不見得是一件對的事!
想清楚之後做出不悔的選擇才是真的!!
flymousetw wrote:
導火線是.因為同學是在Notebook 代工廠作RD ,因為要趕案子出貨.
不得不假日去加班禮拜六還做到很晚很晚.星期天也要去,當然是所謂的責任制,連補休都沒有!
同學的老婆也是職業婦女,平時照顧兩個小孩都是她的責任,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