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eC wrote:分手!!!...(恕刪) 哈哈哈哈~~ 簡潔俐落~~沒錯呀~不適合沒有相同的理念分手就好了呀!!為了對方委屈自己幹嘛~~雖然感情都需要磨合期!!可是這個問題應該不是磨不磨合的問題~已經算是想法不同了~分了吧!!還能怎樣??
jog1104 wrote:所以男方希望父母能住新房子,然後把舊房子出租當作男方父母的生活費...(恕刪) 神經病~就事論事~依法來看,"共同持有"表示什麼這男的根本把房子當自己的一個月4萬要養千萬的房子,膽子倒不小阿~~~結不成婚的話,這房子就等法拍了跟男生說說,女方父母也要搬過來住,舊房子也出租當女方父母的生活費好了反正一人一半,千萬別吃虧了阿~jog1104 wrote:可以說明一下原因為何...(恕刪) 你認真了~那是反話
無想轉生 wrote:就事論事~依法來看,"共同持有"表示什麼這男的根本把房子當自己的一個月4萬要養千萬的房子,膽子倒不小阿~~~ 男方認為結婚後就是一家人了,所以不應該分你我因為二人工作都5年以上了,所以都小有存款所以大概會貸個600至700左右吧!分30年償還,一個月約還2萬多若二個人平分的話,一個人一萬多一些是還ok無想轉生 wrote:跟男生說說,女方父母也要搬過來住,舊房子也出租當女方父母的生活費好了反正一人一半,千萬別吃虧了阿 很難吧!房子不大,三房一廳,男方父母一間,男女方一間,以後有小孩再一間哪能容的下女方父母住
分手+1叫那男的先惦一惦自己的斤兩先 , 沒錢養父母 , 還憑什麼買房子 ?跟你朋友算的那麼精 , 這不是結婚是算計 , 結婚是想拐女方來幫忙買屋的嗎 ?女方都肯一起打拚努力了 , 還這麼扯 , 理念不同可以溝通 , 而不是用命令式的 ,更不是打擊對方有公主病 , 他的父母是人 , 娘家岳父母就不是人嗎 ?請告訴妳朋友 , 她父母不是生她出來被人算計用的 ,責任及義務要扛 , 權利卻沒有 ~ 這誰能接受 ?
jog1104 wrote:男方認為結婚後就是一...(恕刪) 所以說囉所謂的基本的尊重以及夫妻間應盡的義務還有財產的分配,使用,都沒有基本的共識這樣玩的下去嗎?你好清楚來龍去脈喔~我覺得你好像我認識的一個人男主角人與人之間基本的尊重都沒有那就遑論共枕這回事了~婚後男方的定義如下女方就是男方的人了,所以一人一半等於都是我的我決定的就是了~男方的父母也等同女方的父母所以有扶養的義務根據上述的觀念及想法,男方決定要父母同住女方不同意,就是公主好了,結論已經下了同意的請舉手
jog1104 wrote:很難吧!房子不大,三房一廳,男方父母一間,男女方一間,以後有小孩再一間哪能容的下女方父母住...(恕刪) 我只問你一句~你要是女方~你肯不肯又要出錢,又要當傭人~老闆的如意算盤打的真好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