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一哥 wrote:
對呀,我之前正瘋時,...(恕刪)


我開始欣賞你了
路跑一哥 wrote:
這種事一定要有一個先開砲,所以本王下車後衝第一個,因為對方那個金髮男很高,應該有185吧,所以我還需要小助跑一下,然後跳上去從他的臉巴下去,我那朋友更狠,他是真正健美專科的,腳踏車一舉起來,整個就砸過來了,但是...半個人都沒砸到就算了,還差點砸到本王......orz
之後本王告訴那金髮男,你這娘娘腔,竟然會聯合小太妹去欺負一個國中女生,賞你一巴掌剛好而已,你很愛打是不是?本王跟你單挑)



見義勇為是很好.... 值得嘉許

但是還不了解情況的前提下這樣做,恐怕就淪為以暴制暴,到時候吃的刑責可能還比那小鬼重
(如果後來真的跟小鬼單挑,兩敗俱傷,但小鬼未滿18歲的話... 你就更虧了...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讚.讚.讚.讚.讚!

不過應該也不是大多數的人都不想理吧!
也是要量力而為,
路大您應該-漢草-也不錯
才敢吧!
像您這樣的人真的不多了,
應該頒金牌給您!

讚.讚.讚.讚.讚!

路跑一哥 wrote:
後來小太妹全散光了,我們才打電話叫人把女孩子帶回家.....

這句話看起來毛毛的...

路跑哥和id哥應該沒關係吧?
太讚了!你解救了一個人~
不過沒有多扁幾下有點不太過癮

Paulthegolfer wrote:
這句話看起來毛毛的....(恕刪)



我看完這篇也對這一段感興趣.因該不是帶回家享用了吧?..反正胡扯的看看就好

dougmichelle2001 wrote:
見義勇為是很好......(恕刪)



你講的好像很有道理!所以你可能就摸摸鼻子的路人吧!總是怕事!遇到不敢出聲的時候用這種方法安慰自己不敢出頭吧!
你做了件奮不顧身的善事, 真的很讓人佩服啊..
也幸好對方沒有刀械, 不然要全身而退就有困難了.
報警和攝影存證不知會不會安全點呢?
在拯救他人的同時,自身的安全考量一下也是好的.

ALLENYJYANG wrote:
你講的好像很有...(恕刪)




換成看到這個我一定會報復阿


但要懲罰壞人的方式很多,
既然是法治社會當然建議用更合理合法的方式去做,
如果一個外人還沒搞清楚狀況就跳進去開打,是不是不太恰當?

畢竟這是公開言論,不應鼓勵犯罪。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換成看到這個我一定會...(恕刪)


社會越來越冷淡

相信主要的原因都是 "想的太多"

是的~~確實有可能會面對法律問題

但是在當下

如果沒有立即跳出來

可能的後果又是什麼?

雖然那女孩不是你家的孩子

正義的勇氣

必須凌駕在法律之上才能實現

話雖如此

小弟還是俗臘一枚

對於大大的勇氣

小弟深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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