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異名“指環”,史書中稱“約指”、“摳(左邊應為“弓”)環”、‘手記”、“代指”等。最初,戒指是宮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種特殊標記。當有了身孕或其它情況不能接近君王時,皆以金指環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時則用銀指環,套在右手。后來,戒指傳到民間,去其本義,以為美觀,久之便留成風氣。明代都邛《三余贅筆》記曰;“今世俗用金銀為環,置于婦人指間,謂之戒指。”從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因此,婦女在當時政指環,并非為了炫美,也非為了裝飾,而是以示警慎,起著禁戒的作用。
戒指算是古代婦女很實用的民生必需品(古代比較含蓄)...戴金戒就等於紅燈~銀戒是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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