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肉丸 wrote:
剛剛在台灣論壇看到的...(恕刪)


我以前就深刻的體會到,
所謂的"愛情",必須親自用實力去保護所愛,
同時更要有能力讓對方也願意"接受"自己才有意義!!!



今天早報新聞說,
故事中的女主角因為憂鬱而喝酒過量猝死,
喝酒的時候這個男人在哪裡勒?

有沒有情書不重要,
重要的是能不能及時把訊息傳達給對方,不然都沒有意義了。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豬肉丸 wrote:
剛剛在台灣論壇看到的...(恕刪)

這就是年輕
才有的真性情
年紀再大一點
就只剩珍禽獸

豬肉丸 wrote:
剛剛在台灣論壇看到的...(恕刪)
這篇還有上新聞喔
D大:http://gn00116743.pixnet.net/blog 我的:http://s2002898.pixnet.net/blog
為了喝酒而掛點真是不值得
dougmichelle2001 wrote:
我以前就深刻的體會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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