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我很想回如下我承認 我是來亂的不過看大家的想法男女真不平等阿如果我男友跟我在一起五年了才告訴我...他的人生為了區區的60萬過得很不快樂...我會很生氣...是因為很捨不得.......如果是要共築人生的對象的話....如果我沒有.....我借都會去借給你.....把錢看得比你還重要的對象.....快快鬆手閃人吧.......叫她跟她的鈔票結婚吧.....很難想像這種人會有人願意付出青春給她的.............60/5=12/萬一年....你的青春真不值錢呀........看了叫人心疼.......
阿Wun wrote:周遭親友的例子,當保人往往是被討債的開始 ...血緣到感情有到位,量力而為,僅如此。 看過的案例太多了.1.老爸酒空,老媽不賺錢,哥哥只會花錢,朋友一個月收入12萬,做的半死不活,40歲了還沒想到要結婚或交女友!2.當老爸的做生意失敗,老媽沒賺過錢(父母皆無存款勞退保險,目前沒收入,靠大兒子賺錢,繳房租)女兒花的比賺的多,大兒子(38)住台北女友在屏東(收入5萬),小兒子(35)住台北女友也在屏東(收入3萬租房子).女友都是學生時代認識的,到現再也不敢給女方一個交代.兩個都來跟我父母借過錢,各一次30萬,也沒來還過.他們也各自有債主,他們也很聰明都找親友認識的借,借到地下錢莊被逼急了,還有親友會幫忙還.因為怕他們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