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惡的男人 可憐的女人 ...

atallboy wrote:
女生不堪其擾 已經提出告訴

男生也提出告訴 甚至請出律師





請問男方提出什麼告訴呢?

atallboy wrote:
朋友的女同事很可憐跟...(恕刪)


這個社會錯的永遠是男人
對的永遠是女人啊

會這麼激進極有可能是妳朋友本身也做了什麼對不起他的事
別說什麼可以走法律程序
有些只是道德問題
例如劈腿~討客兄之類的
不彷也問問男生情況如何再下定論吧
雙方一定都有問題

一個巴掌拍不響

很多女生 不知道是怎樣

好的男人 不要 偏去交那種壞的

被玩了 被弄了 才在那邊靠腰說 全世界男人沒一個好東西

現在上來取暖話都講一半的
騙騙那些腦袋還在周公那邊的鄉民還可以
不過還是有人清醒的好嗎?

雖然說人都會只挑對自己有利的講

世界本來就不是這麼美好
如果還活在父母親的羽翼底下
請學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好嗎?

不要再瞎掰了......要就有圖有真相,不然你怎麼講都可以

有因必有果,迴避鄉民的疑問,甚至拒絕深究

除非是心裡有鬼

別再扯一些543來影響判斷了好嗎?


sarahhsu wrote:
看到「幫理不幫親」這句話的時候真的很傻眼。

對,沒人知道分手始末是什麼。
對,說不定根本是女方也有問題,可能劈腿可能騙錢可能......

但是那些我們都不知道。
我們確定知道的,是男方分手後的騷擾、侮辱及誹謗行為。

就算不知道女方是不是有錯,又如何呢?
就算女方有問題,男方就可以理所當然地去做這些事違法的事情嗎?

國小的小朋友打架,老師都會說「不管怎麼樣,先動手就不對。」
但是長大之後卻覺得,遇到受害者,我們先要去追究他是不是做了什麼讓自己「活該」變成被害者的事嗎?

有人被強暴,社會廣大男性先去追救她是不是穿太暴露,
有人被情殺,先去追救他是不是劈腿,
是不是被害者不完美,就可以讓人說「難怪他會被.....,他活該嘛!」

是這樣嗎?


幹嘛越扯越遠?仍然在迴避事件的真象啊
違法的事是你認定的嗎?不對吧
誰知道女方是不是做了什麼「法條之外的事」
電視上很常演啊,兩人交往,吃男生的住男生的用男生的
最後劈腿,把男生的錢和房子給騙走
如果是你遇到這種情形要怎麼舉證?
對方的辯護律師會說,你們兩個是男女朋友關係,房子過戶是協議好的
你忍心房子就這樣被人騙走嗎?

不懂得迴避危險,是社會的責任?
一個不戴安全帽的騎士在路上跑,結果被車撞死
可以怪這世界太危險?

長大一點吧.....孩子,這個世界很危險,快點長大吧....

每一件事都有它的目的,長大能夠讓你識破謊言



菲力牛 wrote:
這個社會錯的永遠是男人
對的永遠是女人啊

會這麼激進極有可能是妳朋友本身也做了什麼對不起他的事
別說什麼可以走法律程序
有些只是道德問題
例如劈腿~討客兄之類的
不彷也問問男生情況如何再下定論吧


假使男方被劈腿,他就可以這樣亂搞女方嗎?

也是有很多女人被劈腿啊,是不是也要跟著惡搞回去?

不順他的意,就要讓別人死嗎?

會贊同的人,自己本身是不是也該檢查一下?

奉勸板上大大:

忠告各位大大....別去製造另一個事情的爭端,情侶之間有百百種問題,意同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清官難斷家務事,別在那邊雞婆。等等製造社會版面爭端......罪魁禍首就是這些不負責任的網路發言....要是有點良心的話,請別出餿主意,否則生兒子沒屁眼可憐的是你自己....

atallboy wrote:
朋友的女同事很可憐

跟男友分手後 男友居然到她留言板公開罵賤人三八公車等
然後還做她的合成遺照跟靈堂四處散佈
然後還申請臉書帳號 到那女生好友群四處亂罵
女生不堪其擾 已經提出告訴
男生也提出告訴 甚至請出律師
哀社會就是有這種人 有錢來浪費司法資源
粉飾太平
可連那女生是外地人 沒有父母照顧沒有家庭在旁
自立自強更生還遇上這種男人 但願司法伸張正義
將禍首嚴懲

干卿底事??
本人上來自述都不見的講真話了
更何況是你這路人

atallboy wrote:
朋友的女同事很可憐
...(恕刪)


干你屁事啊,
你對當事人本身很熟嗎?
那是他自己當時的選擇,
中間過程你又清楚嗎?

有時候非當事人不能只用朋友的角度去看事情.
因為中間很多事你都不懂
只是絕得加害人很可惡


被害人很可憐


好聚好散何苦搞到這樣


有任何糾紛或者不滿就應該往正當途徑


而不是去留言板侮辱 散布遺照靈堂 騷擾別人朋友

好像很多人覺得用這種方式報復不錯 被害人也要負責


難怪恐龍法官多了


對方劈腿 可以選擇離開啊


對方不好可以選擇結束啊


怪自己太心軟 被對方哭求下跪後就心軟


一再複合 造成加害人食髓知味


分手就被侮辱被放靈堂遺照親友被騷擾


那如果結婚不就更慘.....


好聚好散是上人


報復尋仇不是人....


大家一起來唾棄製造社會亂源 濫用浪費司法資源之人


可憐的被害人也沒錢請律師....只能為祈禱

atallboy wrote:

難道這樣病態的人還要去研究原因嗎
...(恕刪)



為什麼?


為什麼你那麼害怕我們追究這件事情的始末?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