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坂大浦 wrote:請問各位大大分手後都怎樣處理對方所送的物品?如果對方有意討回所送物品,另一方卻不肯歸還那是甚麼心態呢? A1.看是什麼東西,可以留著用、網拍賣掉、轉送人做人情。總之,不會還也用不著還。A2.我比較想知道,分手之後還想去討之前送的禮物是什麼心態。
看過不少男人的失敗經驗追的時候當女性是天名牌.首飾.3c.藝品...等等拼命送一但交往無望.或是沒有漂亮結局就拼老命要討回這些身外之物以茲紀念???贈與的定義就是你情我願.你送我收在那邊記較一點都不像樣以前分手時把所有2人的紀念品.禮物.甚至是交往時日記都歸還對方禮物會留著的都是衣物居多(這種還給對方也沒啥意義吧)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飄然而去不是很帥?森林很大.何必只黏一棵樹早早離開會有更多驚喜
當然是扔了啊!要不然就拿去回收,或是直接還給她。就像她寫的信與送我的禮物,我全部直接用掛號主動寄過去;(我懶的看到那種人,乾脆用寄的)她的衣服,直接拿去舊衣回收;(還要順便把有碰觸到她衣服的我的衣服,趕緊拿去重新洗過,免得被感染)她的物品,打包以後扔到垃圾車去。(省得遺留禍害在家裡)反正都分了,也沒啥好留念的,感情壓根兒不值一文錢。
這種物品算是好處理的!難處理的是分手時,在一時的情緒下,要求對方留下以茲紀念的物品。本人有深刻的體認。前女友在分手時,深情款款的要我留下一件黑色薄外套和一件灰色厚外套,她自己則拿了一件中性的藍色厚外套給我。我一直將她的外套保存的好好的,還不時拿出來穿。她則將當初要我留下來的兩件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