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結婚先買房子,房子登記女友名下

你媽講得沒錯.聽你媽的沒錯..
別做傻事~~~切記~~聽你媽的~~
老媽只有一個.老婆你有很多選擇..
施主祝你早日脫離苦海

你的作法是錯誤的婚姻觀念
一個月3萬2萬拿去供屋~
水 電 瓦斯 伙食 網路 手機 加油 哩哩摳摳一萬夠嗎?

成家之前請先衡量能力~不然又是一場杯具~
我們的狀況相同
我的建議是付頭期款的方式最好是匯款(由你的戶頭匯出)
支付房貸也由你的戶頭扣除
會這樣做的好處是.....
以後不愉快後有個萬一
你可以跟法官提出佐證說房貸都是你支付的
可以請求返環....我記得幾個月前的案例是這樣啦...
但我是跟我另一半說
以後房貸,水電瓦斯由我支出
我的薪水就沒了.....以後給你養嘿
不要鬧了同學~
第一:都還沒結婚就把房子放在女友名下?
不要傻了 沒結婚前 要是她要賣你房子跑路 要打官司都很有得討論~
說是未婚妻啦 但是還沒娶進來前名分就是不一樣

第二:以大多數人的能力來看
繳貸款最好不要超過月薪的1/3阿
不然很吃力
すべてはフェイク
hamk5202 wrote:
打算明年結婚,所以今...(恕刪)


10樓樓主的方法最佳^^

以上是目前可以平息2方父母爭論的最好辦法.

你都要付房貸.想必你也不是田僑仔.(如果你是也不會上來發問)

對方的老爸這樣要求算是很過份.但人家也是保障自己女兒啦.




hamk5202 wrote:
打算明年結婚,所以今...(恕刪)


傻呼呼的....
衣不合身,兩眼發昏,八成招搖撞騙到處混
那看看能不能打個契約先~~

如女方未完成結婚或婚後主動提出離婚要求~~需無條件歸還男方過戶房產
貸款沒有繳清的房子登記誰名下都沒差

我不會想要老公房子登記我名下

每個月薪水有繳出來我覺得比較重要


月收入三萬繳貸款後只剩下一萬可以生活

這樣會不會手頭太緊了

最後會不會繳不出來要賣掉

還沒結婚還有結婚的費用要花@@
hamk5202 wrote:
打算明年結婚,所以今...(恕刪)


月收入3萬貸款2萬,您個人開銷要多少,您家裡水電誰要付,伙食誰要付,有沒有要養小孩,另外貸款是貸多少打算分幾年還,先考慮清楚再來買房子否則現在就說登記誰的名下都是空談。

台南的物價是多少我不清楚能,感覺上您大概要貸200左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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