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小三說她不知情還是要照樣告..理由:你不告.如果小三事後又沒離開..你再也告不成..因為你已經知道了..沒告代表你承認或原諒.所以事後再也不能告(知道小三的3個月內?<=沒錯的話是這個時間.一定要告)對於老公..這時候因該是要求財產多少?轉移到老婆名下的好時機吧~~~!要離婚之後再說.錢要先拿到...一堆大老婆都很傻很天真..當老公會外遇..不會只有一次.所以錢要先拿好..拿到覺得可以了.就給他離婚吧~!
無論如何‧有錯的只有外遇的那個人,因為他(她)沒有抗拒外來的誘惑,不忠於雙方的感情,愛上別人就跟原來的對象說明白並且分手或離婚吧,不愛了就走開,不要想腳踏兩條船,無恥到處說原來的對象這裡不好‧那兒有問題,真有問題不會早點分一分嗎?遇到對象外遇也就死心吧,心都不在你(妳)身上了,再怎麼樣也沒用,一切都跟小孩無關,不要想說離婚對小孩不好,離了才好,記得贍養費就對了,破破爛爛冷冷冰冰的家庭,沒有存在的必要,第三者也要有自覺,一個抵抗不了誘惑的人,今天可以跟你(妳),明天也可以去找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