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的女人 {已離婚} ,要求小孩改姓改名!

如果小孩現在是歸母親撫養,改姓真的是剛好而已。

感謝大家的建議,因之前選名不慎,小孩還是新生兒時就改過一次名字

小孩現在還不到3歲,我想讓他擁有選擇的權利

問過戶政人員,得之的訊息,一生中只有兩次更改姓名的機會...

我的想法與做為並非羈絆,只要我答應~!小孩的媽媽勢必會想盡辦法不讓我與小孩見面,甚至設法掩飾

她的不是,在我的立場而言,是要等小朋友懂事後讓他知道造成他單親的狀況,絕非為父之錯

大家可能會說,為什麼不具理爭取小孩...~!

當初在爭取監護權時,前妻用盡各種辦法,不斷打壓,最終還是落的目前的情況...

我看到了熟悉的文法與用語

鰓窟仔洞 wrote:
我個人非常不贊同,因...(恕刪)

2次
代表有一次是你用掉
那她也用一次很公平
只可憐你小孩長大不能自己換
這責任父母雙方都有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鰓窟仔洞 wrote:
我個人非常不贊同,因...(恕刪)

只要自己沒錯.
就算改了.
就算老母洗腦.......
那又怎樣?

前因姑且不論.你現在要看的是"以後".這兩字包含很多事情!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