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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編號:34272211
                                                    >但是女生的想法是婚後她只願意負擔家用的一半,
滿好的, 這樣的女性也很難找, 總比都要男方出強!
>至於婚前的存款屬於個人財產,不會把婚前的存款拿來和男方共用,
本該如此, 如果她願意在必要時拿出來用, 那更是男方前世燒好香
>相對的,她也不干涉男方的收支情況,
可接受, 但如果女方善理財, 則可交由女方管理
>也就是雙方各自理財,只各自負擔家用的一半,她也不願意負擔男方父母或家人的費用,
可接受, 但所謂的家人是指以後自己的小朋友, 還是男方的兄弟姐妹..這有差喔!
>而她婚後仍會繼續負責自己父母及家人的費用。
可接受但以不影響自己家庭為前題, 當然如果男方也有這個能力與肚量, 那為什麼不!)
 
                                 
                                                    個人積分:330分
                                                        文章編號:3427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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