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100 wrote:謝謝提醒,已更正。...(恕刪) 原來是打錯啦,我還在想說我老爸輸了...民國7~80時,景氣比較好,月收入破百是家常便飯,現在沒有了,欠債的比付現金的多很多。不過他比你更省,鞋子都是去路邊攤買的,褲子也是,生活起居都在工廠解決,那個環境實在是,10個人去有11個人會馬上走出來,這樣打拚了3~40年,連億都沒摸到邊...家中的事,也都是他出的錢,例如老弟要蓋房子、老弟的車子,老弟的四個小孩的費學加生活費、自己兩個小孩的、老媽病倒了,要請看護、醫藥費等等(一個月最多也要十來萬)...
vic0320 wrote:原來是打錯啦,我還在...(恕刪) 有個打拼的爸爸可以給小孩當標準,這比給個富爸爸來得好。可惜我沒有這樣的爸爸,只有安逸享樂的爸爸,所以我只好努力點。不想變得像他只求平靜不求上進。
monikaa wrote:這位朋友,辛苦了~~...(恕刪) 呵~~只能怪自己的老爸笨,養別人的小孩養的很開心...我就算了,連自己的孫子也享受不到,錢完完全全被後母控制的死死的...自從再娶後,就不覺得老爸有比較開心,皮夾只能有一千元,以前會去工廠幫忙煮飯菜的女友不見了,現在變成下午3點才會出現在工廠收錢的老婆....男人啊~~再娶的,錢要自己控制啊,別傻傻交給對方,小心自己老了後,親生兒子沒錢照顧你,再娶的早就去享受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