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當上班族的時候,也是很討厭員工的家屬來「關心」上班的情況,例如:上下班時間、加班時數、回家還要接電話、和其他同事的薪水比較....等。不誇張,面試時,有遇過男友陪女友應試貼黏在一起寫人事資料的、有遇過媽媽陪兒子來"面試"的、有遇過上班時把交辦事項用郵件傳給男友請男友操刀的、有遇過女友來送便當後就不走了的、有遇過小小孩沒人帶一起帶來一起上班的、有遇過離職時"兄弟們"一起來辦手續的、有遇過員工都離職三四年了妻子還來公司要找人的.....Sorry, 看見"不肯放人"四個字,突然間有感而發。
就算把事情做完,新公司來照會,這種老闆依舊不會講好話的...一切依公司規定,該多久前通知雇主就通知,特休一定請完....記得用電子郵件通知或郵寄書面資料...就是一定要留下通知紀錄...此外這種老闆一定會一直喇賽說你竊取他們公司機密或一些競業條款....所以走時..甚麼都別帶...硬碟記得格式化...甚麼都不要留下....
poppop963 wrote:小弟的女友這份工作已...(恕刪) 這種爛公司不用留了。就算他現在幫你加更多的新水只要你這季的東西做出來後或者他只要找到合適的人你馬上會被T走的。所以時間到走人就對了如果對方不付新水就找勞工局吧勞基法沒有規定要有多少天的交接而且你也沒人交接。
poppop963 wrote:小弟的女友這份工作已...(恕刪) 我比較驚訝的是一個月領18K要怎麼生活阿……我一個月領28K都快透支光了……像這種壓榨員工的公司就不用理它了…讓它倒吧…不放人就照勞基法走囉~
poppop963 wrote:小弟的女友這份工作已...(恕刪) 一堆人只會發表意見而已版主你去翻翻看勞基法吧員工也有權利說要離職唷也說明白幾天前要先行預告雇主也不能因為這樣去扣你女友的薪資既然這樣建議你請女友把她的勞保資料調出來跟薪資條上面的明細比對看看好了台灣很多雇主都會在這上面動手腳抓到的時候就要叫雇主把該吐得吐出來
23.5K!!我剛請的美工,沒經驗也不只這個價錢我剛請的美工薪水也要28K!!真的覺得人家能力不足就放人啊!另請高明啊!套一句昨天金曲獎的話,只出的請香蕉個公司,只請得到猴子!!請你女友離職書寫好,載明日期,當面提出另外,提出的時候最好把手機轉錄音或是錄影功能省得死無對證如果對方公司真的沒有給後面的薪水,就依照勞基法討公道吧!公司不放人,是不可能會有和平的離職的就把7月底要走這件事,技術性的一直提醒眾人吧!比如:好好學,一定要記住,後面我離開了,就沒人可以問了...這之類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