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和我朋友得女友租屋問題!文長(更新)


icu37033 wrote:
交友要謹慎3千看輕他這樣人值得...(恕刪)

很值得,你就當餵狗 or 繳稅就好了~

心念一轉整個想法就會不同,別浪費生命在鳥事上,向前看~!
你自己笨怪誰啊
三千元又不是你朋友拿走的
從頭到尾三千都在房東那邊
有本事就跟房東討回來啊
你女朋友當初回租有跟A女友簽約嗎
沒有簽約就是自己呆,
還想要揍人勒~現在是流氓比較大嗎
怪誰
三千看清一個人~~~便宜多了
樓主也不用為這三千為人渣生氣
你課長的邏輯沒錯喔
如果以這樣的方式來看的話
我們可以這樣分析下列主角關係人

房東
A女友
你女友

我們把過程簡化後得到下列的內容
「房東的相對義務關係人只有A女友,房東租給A女友,所以A女友要付六千押金。而A女友卻變成『二房東』,跟你女友收了三千的壓金,理由是使用者付費嘛,對唄。後來,你女友退租了,因為你女友的相對租賃關係,是跟『二房東』的A女友產生的,所以這筆錢,當然要由『二房東 - A女友』來退還」

最好的答案是
A女友退三千給你女友
然後A女友要不要跟你朋友收其它的分租費用,那是他們家的事

以上結案

你朋友的邏輯沒錯,我住女友租的房,干我屁事啊,你找我吵作啥。
他沒做到的事就是去道德勸說A女友

你的邏輯也沒錯,使用者付費,不過,你女友既不是付給房東,也不是付給朋友,你去跟這兩個人要錢做啥…

房東邏輯也沒錯,他是跟A女友產生租賃關係,對口窗口就是「我就是跟A女友收到總金額六千的押金」,而且房子又還沒退租,哪有那種先還一半的道理。更沒道理叫我去管你跟你朋友的家務事。

當然,A女友最可能的賤招只在一個地方
「你女友租期未滿,提前解約就算了,又未盡提前告知義務,造成我方財損及收入空窗,所以押金扣住作為賠嘗」

裡面最大的問題在於
A女友很爛
還把自已的男友拖下水。

你的狀況只是並未達到「一案一審」,而整個拉起來作大鍋飯,才會導致責任義務歸屬性的錯置。
想想看
如果,A女友跟你女友,先把退押金的事都搞好了
還會扯到你朋友嗎?

就法理來說,朋友跟本無辜
就情來說,朋友很鳥。


PS:幫你的課長按個讚,在你們吵鬧打架下要調停拉人還要歸納出責任歸屬,還要被你說他偏心…好人難為呀。

開版大大~~你應該覺得很開心才對啊~~

3000塊認清一個人,真是太划算啦~~

以免日後跟你借個3,5萬,你還要跪著求她還妳錢~~雖然她百分之兩百不會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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