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應該也不討厭這個男生吧~
所以你們二個的處境就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囉~
如果樓主也有意思,
不妨下次跟對方說:
"你常常陪著我,聽我說話,不怕我習慣依賴你,喜歡上你嗎??"
"如果我巳經習慣你陪在我身邊,結果你又對我沒意思,那我怎麼辦??"
換你把球丟給男生,看對方怎麼回囉~~

看誰先把那窗戶紙給捅破吧~~

sevilla29 wrote:
因為我很喜歡他很多事...(恕刪)


你們兩個在戀愛方面都屬於"求安全型"的人
你們要不要採取行動的條件之一竟然是對方要先喜歡你們
真的是可笑~

有心動就多主動,
追到人的成就感&滿足感是遠勝被追的一方,
連談戀愛的勇氣都沒有就別談戀愛了吧
我要妳一輩子開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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