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天我老婆不要我和我們的小孩了(求助文)已經想開了

由於你和你太態勢有婚姻關係存在的,所以你可以先用妨害家庭的罪名去控告他的主管。另外,請你把所有msn的對話紀錄都要保存好,因為這些都是對你在日後爭辯上最好的利器。至於你和你太太之間是否要挽回婚姻的問題,其實你們之間的傷痕已經嚴重產生了,這個傷痕讓你們這一輩子都會留下很深的傷口,難以癒合。所以自然你們現在的家庭不論你們夫妻是否願意離婚都已經產生了很大的變化,所以請冷靜下來,像個男人一般的去思考每個步驟該如何去進行,既然你的老婆已經做出離開的決定,那就請你給他自由吧,或許對你們彼此來說都是最好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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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pan4 wrote:
給我答案了他,他不要小孩,他不要我,他要過自己的生活,他要學英文



你把這句話印出來
"他不要小孩,他不要我,他要過自己的生活,他要學英文"

請她看著孩子說出這些話
她若說得出來
建議收集證據,提告並離婚
請想想拍照的目的是什麼?
別說我教你的...

現在當然裝可憐,跪著,哭著,耍賴求她不要離開...
然後套她話,妳們有性關係? 已經做了?
然後把她的答案證據保留好...
不然現在你告不成啦...

證據你一定要暗中收集保留,這非常非常重要...
然後,如果本王遇到這種事,本王的作法,會先告這主管,然後證據報到他們公司最高層,每天打很多通電話問公司高層的處理進度,讓這主管在公司待不下去..哇哈哈
先生

離一離就好了

基本上是不用來發文
保留證據
請徵信社抓姦
準備提告
然後離婚



nickpan4 wrote:
1月1日下午看了一下...(恕刪)
好聚好散吧!!!!!看到一堆人.....都建議告死他們兩個??你有那摩多時間??那麼多精神??去做這種無益將來的事??

就算告死他們.......你自己也好不到哪裡去.......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你老婆匯出牆.....自己冷靜想想.....自己是不是有些地方....不夠周到??

有時.都以為自己作的很好.給吃,給穿,給住.給車.......啥都給了,還是不滿足!!

你有沒有想過!!!除此之外.......你到底缺了什麼??而他主管卻挑幾下.....你老婆就給人家上了??
就此,你還是有自己的盲點.......都在你身上.你卻看不見


還是冷靚一點,好好談.....畢竟是小還的媽......我當然知道"烏龜好當,氣難受"這種感受

但.....畢竟已經發生了......


別為了一時之氣......毀掉你日後的人生
收集證據.提告對方~讓對方身敗名裂~如果對方也有家庭~那搞到他妻離子散!
然後~結束這段婚姻..讓你太太2邊都無法依靠!

雨之行者 wrote:
勸離不勸合收集證據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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