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菲 wrote:一個對象是網路上的網友.有發生過關係...一個是另一半的室友兼麻吉沒有肉體關係.但已經承認精神上喜歡上對方雖然目前都不在與劈腿對象連絡那還有在一起的可能嗎? 這意思是指....男女雙方都有偷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