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oo0203 wrote:
總覺得家父老的時是小弟照顧的責任
小弟覺得早期會重男輕女 甚至現在分遺產時
男的或長孫會分的比女生還多很多
這些都是想換來晚年兒子的照顧
大部份家庭的確是希望老的時候兒子能照顧
但是大部份都是兒子娶來的老婆在照顧(社會期待與潛規則)
我爺爺奶奶生了四個兒子三個女兒
全都巴望我媽照顧生病的爺爺奶奶
因為他們的觀念是長嫂如母
母親不從,故上一輩的關係為此決裂
女人結婚是與相愛的人組成家庭生兒育女
並不是到另一個家庭去當免費看護的
但是現在很多家庭還是有媳婦是傭人這樣的想法
據統計台灣每年有約三千女嬰消失(墮胎)就是最好的說明
為何要墮掉女嬰?因為生女兒是自己種樹別人乘涼
父母親辛苦地將自己(不管男生還是女生)養育成人
照顧父母的責任自己應該排第一順位
不要把責任丟給別人,只會出一張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