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蘋果戰士 wrote:
看到婚姻關係中背叛,...(恕刪)
那種爛男人不要也罷
希望你跟小孩未來能幸福快樂
加油
小蘋果戰士 wrote:
其實我也認為我離婚沒有甚麼好丟臉的
我總是告訴自己做錯事情的不是我,何來丟臉
覺得丟臉的是娘家的傳統
我覺得算了吧!路是自己選的就應該自己承擔
如果又去糾結是否回娘家居住,我想會影響我想前進的時間
不過就像你說的,無法給他好生活就不生
現在的我也很後悔,生下孩子讓他這樣過生活
但是畢竟是生下了,他就是我的責任...(恕刪)
小蘋果戰士 wrote:
在婚姻關係中所增加的財產,我應該是有權力去分享的
但是我無法讓你們了解那段煎熬矛盾的日子過得有多痛苦
在下定決心簽字的時候,只想這切割乾淨,不要再有其他牽連
在台灣法律父母雙方都必須共同負擔孩子的扶養費用
但是沒有薪資證明,沒有資產,我就算告不但爭取不到甚麼
對我來說跑法院忙這種事情,都會影響到我養家的時間與責任
社會上就是有這麼多不公平
剛離婚代這孩子走的時候,我所有資產不到兩萬
那一兩個月我要找工作,省吃省喝,租房子,負擔所有開支的時候
我都想過申請補助,但是很可笑
娘家有資產,甚麼都別想申請
但是事實上我們經歷過連看醫生都怕下一餐沒有的日子
這是法令,無可奈何
最終還是要靠自己!...(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