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小孩子的問題(6月2日更新)


不放心 wrote:
有幾樣看不懂請問 小...(恕刪)


您好!感謝您分享妳的經驗~帶小孩真的很辛苦!加油!!現在我妹妹還沒離婚,

分居半年現在男方咬死我們遺棄,男方要求離婚可以不過每個月要12000元,

我們要求7000元對方不要,男方好像已經訴訟了

我們只是想探視小孩子而已,男方小姑都會把小孩藏起來說是小孩不願意

現在男方律師也沒回應,我們不知道已經到哪個程序了

pdh wrote:
小孩的監護權你們有沒...(恕刪)


您好!感謝您分享

如果法官判男方贏的話,每個月都要給她們拿去揮霍真的很不甘心


Wendy5888 wrote:
說真的,



我實...(恕刪)


您好!謝謝你的資訊

唉!當初叫妹妹別嫁給這樣男生,現在後悔了又一個孩子,真是最可憐是那位小孩子

爸爸是在做輪班大夜24小時,賭博柏青哥裡面的員工,還有一個暴躁情緒化的婆婆,跟一位愛揮霍的小姑

真是擔憂這位小孩子以後的成長過程,妹妹只是想看小孩子而已就這麼困難

~為人處事、有量才有福~

偉爸爸 wrote:
現在男方律師也沒回應,我們不知道已經到哪個程序了...(恕刪)


你們要不要換個律師啊?
有請律師怎麼會不知道程序到哪?
然後律師跟你們說對方抗告,沒跟你們解釋清楚對方針對什麼抗告嗎?
抗告應該是針對「對你們有利的裁定」
那對方抗告的結果怎樣呢?
你們如果不瞭解是要跟人家打什麼官司?

為什麼有請律師還需要上01問,我實在搞不懂
應該跟律師問個清楚,這是你們的權益
輕則4萬彷彿丟到水裡,重則影響親權的酌定
你們要懂得行使自己的權利才是

偉爸爸 wrote:
您好!感謝您分享妳的...(恕刪)


記得善用錄音筆
尤其是講扶養費的對話可以錄起來
可以在法院上 讓法官知道你們不是遺棄
也曾談過扶養費的事情
只是男方要求的金額超過你們的負擔



遺棄這方面很容易被咬
多錄音 盡量不要讓這條告成
不然以後很吃虧



離婚後
探視小孩這方面
你們一定有權力
想辦法弄到影片
對日後監護權判決有影響(有要搶的話)

還有 目前他們還沒離婚
令妹有權力帶走小孩的



其實這種案件算小案件
多多利用民事法庭樓下的免費諮詢
其實不一定要花到錢請律師
會請律師通常都是擔心細節問題
我在想 搞不好你這案件只是事務所的小妹在用...?



扶養費的話 只要有人要求 是幾乎都一定會判的
判多判少而已
養小孩本來就要錢
這方面放寬心吧
如上面的人說的
養小孩的一方確實要付出非常多的心力跟時間
跟裁決出來的扶養費用金額來比 真的沒辦法比 太少了~


另外請教一下
對方是已經告了你們遺棄?
還是"恐嚇"你們要告遺棄?
後者的話 自行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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