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OOH wrote:
您對前妻提出告訴的目的是為了什麼?
因為還沒離婚就讓你戴綠帽子?
不想讓她太好過,
對不起你的人一定要受到制裁?
說穿了不過就是嚥不下這口氣。
但是都已經離婚了,
又何必在意過去的人的過去行為。
況且都過了兩年,
送她去坐牢你會比較開心?
然後把你白養兩年的小孩丟去孤兒院?
最可憐的還是那個小孩吧,
從您的口氣說白養兩年,
就知道您將來也不願意再養這個小孩,
這個小孩該何去何從呢?
狗養了兩年都會有感情,
人真的是比不上狗,
發現不是自己親生的就馬上變成燙手山芋。
放過別人等於是放過自己。
您如果不能把自己從這種怨念解放出來,
就算您前妻被判死刑您都不會快樂。
我覺得樓主只是痛苦與折磨交替下的念頭吧
加上目前的小孩得知不是自己親生的之後,內心一時也難以調適
別用狗去比喻人,這樣不太好聽啦~~
因為我們都不知道他們夫妻之間的情況啊
小孩子部分,我覺得每個人處理方式不盡相同
有些人還是愛孩子,有些人選擇還給母親
看過節目說:養了好多年,之後生父訴訟要把孩子要回~~
結果被要回了...
對於撫養小孩多年的非親生父親,又是什麼感受呢
小孩可憐是沒錯~那樓主的前妻呢??~~
在我看來,樓主的前妻會有報應~~
做了不該做的事~~
最怕的是,前妻離婚後,假設她的新男友跟小孩親生父親若不同
那,小孩又該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