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hchen522 wrote:小弟今年27與女友交...(恕刪) 如果是我我會選擇吞掉140,打雜一個多小時就有了雙方都有點小問題,樓主有不對,女友可以不用說這麼直白溝通一下吧,不用問了這一百四鬧分手
畢竟是男女朋友了!錢的事情算的太細是真的給人一種不太舒服的感覺你不要太死腦筋了...是要算清楚沒錯但不需要強調尾數..話說借錢給別人或是跟別人借錢沒事幹嗎搞個有尾數要是我當下就說還整數就好至於那個差額找個藉口還是什麼理由讓對方請個客就算扯平了
重點不是算不算尾數,以後還是會有其他原因冒出來。說真的,才花四個月就發現了,不錯了。這沒有誰對誰錯,對你女友而言,沒錯,是太小氣。或許對另一個人而言,是剛剛好。價值觀不一樣,尤其是金錢的處理方面,為了彼此好,還是分開吧。除非吵到老是你們的樂趣。跌跌撞撞之後,我也是幸運遇到價值觀相當的另一半,攜手一起走下去很快樂。而身邊的手足,與朋友同事,三不五時就要吵架或吐苦水另一半如何如何。情況好的,還是能相互包容。情況差的,結了婚有小孩就像行屍走肉一樣。你在多個十歲,就會看到我所看到的了。
這...不是要凹還是怎麼樣...單純覺得 不需要為了140元傷和氣= ="...我對錢也是有原則的 如果我跟別人借錢 我會堅持借多少還多少但如果是別人跟我借 交情不錯的話~我會去尾數(如果尾數不大)當然 千元單位的尾數我就去不了哩 如果只是兩三百塊 我覺得這還好耶= ="有原則很好 但太過堅持 感覺有點死腦筋...一點彈性也沒有:(
yihchen522 wrote:小弟今年27與女友交...(恕刪) 借歸借、送歸送.....原則無誤!這跟小不小氣無關......比140還貴的東西都在送了,不是嗎?如果論及婚嫁,或是已經交往很久,彼此個性都很清楚?那是可以不用太過計較....問題是版大才交往多久?反過來看....如果女生連140都覺得是在計較?那多少錢才算是不會計較?...她準備好跟你過一輩子了嘛?......否則就只是交往中的朋友而已....借了可以不還嗎?不過也不用急的放棄.....等...兩人都心平氣和的時候再溝通一下『金錢觀念』吧!她可能也是無意的.......很多人都嘛心眼小,愛鑽牛角尖,喜歡佔點小便宜嘍!.......『拿你跟前男友比』.....才是你當時『上火』......最最不爽的原因吧?加油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