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999 wrote:這個女生很善良很善良...(恕刪) 說難聽點你朋友不用為這件事自己負責嗎?一個才認識三四天 第一次出去就可以跑去房間??對一個有正常智商的人來說 會不會太扯連對自己最基本的保護也做不到 是要怪誰再說更難聽點 是不是有在期待發生什麼事能進而發展變成男女朋友卻沒想到男方一概否認所以才變成現在這種情況或許以上說的很難聽 但不說難聽點蠢女人依舊會接二連三發生蠢事叫你朋友自己好好想想吧要碼報警 要碼自己吞下來
DK-999 wrote:這個女生很善良很善良...(恕刪) 幾個假設:1.你會拿錢幫助剛認識的朋友嗎?2.你拿了錢幫了朋友,你會想要回來嗎?3.你拿了錢幫了朋友,後來才發現他是騙子,還當做沒發生.你覺得錢要的回來嗎?DK-999 wrote:她對A男有一些感覺所以嘗試認識了三四天 不認識..就有感覺..??DK-999 wrote:晚上偷偷騙她進去房間上了這個女生 這過程頗重要..有下藥還是什麼承諾嗎..?
看不出來這樣有觸及到什麼法律責任(女方成年的話)硬要告很難贏說不定女方只不過想藉此手段企求男方回頭真不知你跳出來幹啥話說回來你有想追女方的意思嗎如果有那整件事的重點應該是你要檢討為什麼別人只花四天就擊出全壘打你花了十二年確只能爭取這個你根本不必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