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K-999 wrote:
晚上偷偷騙她進去房間上了這個女生 ...(恕刪)

老實說,有明確說不嗎~?

如果沒有....嗯~

DK-999 wrote:
這個女生很善良很善良...(恕刪)


說難聽點你朋友不用為這件事自己負責嗎?
一個才認識三四天 第一次出去就可以跑去房間??
對一個有正常智商的人來說 會不會太扯
連對自己最基本的保護也做不到 是要怪誰
再說更難聽點 是不是有在期待發生什麼事
能進而發展變成男女朋友
卻沒想到男方一概否認
所以才變成現在這種情況

或許以上說的很難聽 但不說難聽點
蠢女人依舊會接二連三發生蠢事
叫你朋友自己好好想想吧
要碼報警 要碼自己吞下來

DK-999 wrote:
這個女生很善良很善良...(恕刪)


想問~~關你什麼事,你想追人家嗎,聽完這個事你還想追嗎

傻妹給她學個教訓,不用管了~~~~
版大應該對這女生有好感吧

除非女生未成年,不然應該很難告吧,怎麼看都是自願的。真的是壞人負責玩,好人負責安慰。



就當作是一夜情吧...至少老娘也有爽到



DK-999 wrote:
這個女生很善良很善良...(恕刪)


現在年輕人性愛很平常,自己種的因就是要接受這個果實.勉強不會幸福,只會把她當砲友..玩的更深..既然不喜歡,就當鬼壓....

無明確拒絕

請問要告哪條?

射後不理嗎?

DK-999 wrote:
這個女生很善良很善良...(恕刪)

幾個假設:
1.你會拿錢幫助剛認識的朋友嗎?
2.你拿了錢幫了朋友,你會想要回來嗎?
3.你拿了錢幫了朋友,後來才發現他是騙子,還當做沒發生.你覺得錢要的回來嗎?


DK-999 wrote:
她對A男有一些感覺
所以嘗試認識了三四天

不認識..就有感覺..??


DK-999 wrote:
晚上偷偷騙她進去房間上了這個女生

這過程頗重要..
有下藥還是什麼承諾嗎..?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看不出來這樣有觸及到什麼法律責任(女方成年的話)
硬要告很難贏
說不定女方只不過想藉此手段企求男方回頭
真不知你跳出來幹啥
話說回來
你有想追女方的意思嗎
如果有
那整件事的重點應該是
你要檢討為什麼別人只花四天就擊出全壘打
你花了十二年確只能爭取這個你根本不必負的責任


女方見笑轉生氣......
DK-999 wrote:
這個女生很善良很善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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