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父母奉養費用的認定及子女分擔


zzzchen wrote:
弟弟能夠拿6000是母親願意給的


大大改一下

是媽媽要求弟弟每個月出6000給她當生活費
對我壞心眼的,我看在眼裡;對我好的人,會放在心裡。不是不反饋,而是在等待發動的機會~!
已作修正,感謝告知

版主弟弟當兵時月拿8000以上

hpwy9999 wrote:
花家裡財務最多就是我弟在遊樂的那近10年 單當兵就月向母拿8千以上 每週拿二千 有事就拿多點
hpwy9999 wrote:
請問個人現無業40幾...(恕刪)


你的情況我分析一下給大大看

就遺產繼承層面來說
不管你出了多少錢或是你弟和姐姐出了多少錢都只能算是盡孝扶養之義務
如涉及遺棄繼承部份,你無有任何權利獨吞
亦就是說令堂之所有財產,仍須依民法繼承規定分為三份,你和弟與姐三人

有人提出要趁著令堂清醒的時候把房子過戶給你
不過我想說的是,你弟和你姐將來仍可以告你侵占財產並要求回復原狀
縱使令堂遺書上有寫說全部要給你,不分給你弟和姐
他們二人仍可依民法遺產繼承權之規定要求應繼分之返還

不過,該法律亦不是無法對付不扶養之子女
您若能證明你弟和你姐完全不聞不問且惡意遺棄並由令堂提起告訴惡意遺棄罪
那或許您還能獨吞財產

然而.....我看你的發文內容,你弟和姐並沒有惡意遺棄的情形
對我壞心眼的,我看在眼裡;對我好的人,會放在心裡。不是不反饋,而是在等待發動的機會~!
我知道某些法律上的規定或認定 所以並不是說要多拿

自砍
好慘的家庭哦
親人講錢就傷感情~~~

你可能在意的是為什麼都是你在出錢,兄弟都不用出
可是我比較在的意是,2004年開始你怎麼就無業了
找份工作做吧~~~
沒錢是很痛苦的~~~
遺產的繼承 跟你出多少孝親費沒有關係 跟你是不是他們的小孩有關係
而且這些是"遺產" 不是"獎金" 不是用你的付出就可以判定拿多少
再說 房子是你們三人持有 母親百年後也只有他的持份可以拿出來繼承
沒有意外就是你們兄弟一人一半 就算母親中意你 遺囑交代都給你 也不能被執行
因為有特留分...這是法律保障~除非你弟自己願意簽放棄繼承

雖然你說04年起就因為腰傷跟父母年老無法自理而沒有上班
但他們有領老人津貼 你弟也有拿錢回家
如果是我 我會找份工作 跟弟弟的錢湊個一萬五 然後找白天可以來幫忙的阿姨照顧他們
(不用到全天 只要白天就可以) 一萬五應該找的到
這樣你還是可以有收入 兄弟倆一樣可以奉養父母

但整篇看下來 似乎你合理化了自己沒上班的原因
因為近期都沒有可以幫忙支付 所以開始翻以前的舊帳

人啊 要看前面 老想著過去有甚麼用 還想到"追朔"去
說難聽的 如果可以追朔 你有沒有想過你爸媽養你們花多少 誰比較需要"追朔"?
我沒辦法由文章看出樓主想要問什麼?想要做什麼?(看得懂的大大們太強了..)

只能針對樓主擔心屬於自己的一分遺產被兄弟霸佔一事做回應

那就是:是你的就是你的別擔心..就算你沒有每月拿錢給父母(另有位每月6000元)

你們分遺產的權利是一樣的

你兄弟不能主張自己每月拿6000回家.而你住家裡又沒拿錢..他就把你那份也分掉~


hpwy9999 wrote:
是個人當然就會有些想法
以我家情形父收入不多月近二萬 母幫人洗衣幫傭 姐早結婚他沒奉養

又有多次婚姻現只是有事會找點時間幫看護 買買東西她沒錢可出
兄又是重度殘障無工作過 家中花費就二老加一子弟(我)在賺錢

花家裡財務最多就是我弟在遊樂的那近10年 單當兵就月向母拿8千以上
每週拿二千 有事就拿多點


那小份財産當然會引我心裡不快(就4坪出頭土地) 如人家只要財産
二老醫療或百年費用又不出錢 我這近幾年的無業VS他有月拿6000元

我當然會想找有實用性証明 不然如你說的我無法擺爛閃躲 就綁死在家中
版大的排版老身不容易看懂
只建議版大的事
兄弟姐妹講錢傷感情,走到那裡都一樣
你心裡計較的是有工作時如何孝順父母支付的那些費用
大概也擔心遺產繼承的問題
講來講去就是 " 錢 " 字..
你不要講弟媳眼熱
如果你心裡少了點對錢的算計.. 誰眼熱你都無動於衷吧
父母養我們長大.. 在他們需要幫忙或沒有能力而我們有能力時孝順他們回饋家裡是我們的義務
不是想著日後財產的繼承或算計.. 你心裡起了計較心的話什麼都變質了
(以上是我大概看了一下的心得)
*
我自己也有兄弟姐妹,父母也年老了..
時不時父母都會講起分財產的事..
我都直接回答.. 我不分.. 那其它二個人就一人一半不用爭
不是我的錢,我從來沒有肖想過..
孝順父母是我的義務,不是為了財產分配,誰多付一點少付一點,我沒上心過
我也不想日後發生像版大一樣和兄弟姐妹計較誰多誰少的問題,一塊餅分三份一定會有人少分一點
我不想見到這種事發生,干脆不要..
其實我一點也不有錢,每個月都要按計算機過日子
可是與其跟兄弟姐妹計算財產,不如自己好好工作存錢更心安理得一點
找個律師(可以先找免費諮詢的...)問清楚比較實在

簡單說

若繼承僅止於你們三兄妹,父母都不在後,因為特留分的設計

你們三兄妹每人有1/3的繼承權

但若有遺囑的話,特留分則為1/6,其他1/2則依遺囑分配

你們兄妹間有疑問時,則需負舉證責任

至於你母親若先轉移房產給你,實際上是沒問題的

但要注意不要留瑕疵給他人有機可趁

常見的就是為了省稅而用假買賣的方式處理.........


所謂的合理化自己無業或不找工作的理由 這我也自

不好意思 陳述字彙排列打的亂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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