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feelthat wrote:謝謝給的意見...(恕刪) 看來你老婆是想要能有自由掌握的金錢如果跟你拿錢卻買什麼都要你同意,這樣一點自由的感覺都沒了吧?她上班假設薪水也是三萬,反而都能自由運用想想小時候拿零用錢,要存要買什麼都能自己決定不是很開心,自己有控制權反之買什麼都還要過問爸媽才能買,會覺得不自由吧
alexfeelthat wrote:謝謝給的意見我也提過就是 3 w , 你本事好,賺的夠,讓女人家裡不用做事是沒問題,但別把女人養成,只會拿錢只會花錢的人。建議用她名字開個新銀行帳戶,轉個十萬到帳戶,兩人家庭上共同開銷該花的,難道你還會不准她花?她自己去領出來付就對了,不過...要做帳,每個月她支付花掉多少,你領薪水後就看帳轉給她補回去,別聽女人在講什麼Fu不Fu,什麼安全感,什麼不相信她...的鬼話,連錢花去那裡都不清楚了,是能碰錢嗎?是該碰錢嗎?只知要拿錢花錢,久了就會變成不節制的無底洞。
你老婆真的有想當全職家庭主婦嗎?要不要先釐清她本人的意願啊?如果換作你,一個月3萬過以下的生活...你真的覺得吸引人嗎?-24小時帶小孩-包辦80%~100%的家事-和岳父母大眼瞪小眼(非必要)-沒有休假,臨時要外出時可能找不到代理人幫忙看顧小孩、或者要依代理人方便的時間才能外出-代為支付家開銷時,請款要看另一伴臉色-沒有同事生活,生活圈可接觸到的人可能不超5個-不管做10年、20年都不會生遷、加薪-只要做超過5年,再就職就已無競爭力
alexfeelthat wrote:謝謝給的意見我也提過...(恕刪) 你這樣算下來比許多背房貸養小孩薪水只有五六萬的還苦。老婆要全職就給她一個數,然後要她全負責生活費,能省多少要花多少她自己掌握,其他就投資存起來等買房。
我是家管,我家是我先生管帳,我領家管零用錢跟菜錢,其他由先生處理每個月房貸跟固定花費(水電瓦斯)是用轉帳處理菜錢之外,生活採買是買必要品(如肥皂),若是奢侈品就自己付帳(如高級精油皂)醫療費等實報實銷,私人領域就各自處理(我用家管零用支付)兩邊父母孝親費有定額(夫妻協商),各自多(當私房不用)退,少(就自己拿私房)補由父母那收的紅包也自己處理(包的時候是用夫妻合包的名義)當然,多少也是有混在一起的部分啦~我是覺得夫妻之間的金錢不用計算到像做會計帳一樣詳細,那也太缺乏生活情趣了(大約有5-10%的模糊地帶)ps.家用跟水電等支出可討論(如省電或是家庭固定用品利用特價時買進)零用錢就不要管配對方怎樣用(當然,若大筆支出還是要告知一下)大筆的定義:一個月的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