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婚宴當初是請在世貿三三,婚宴上父母親的親友居多,老爸軍人退伍,事先已經說明,所有的紅包都歸我們夫妻倆,但是盈虧自負,唯一一點要求是每桌一定要有二鍋頭放在桌上,客人喝不夠馬上要補,其餘酒類飲料更不用說了,印象中後來結算似乎是小賺一點點!
幾種情況:1. 禮金新人收,桌錢爸媽出。2. 禮金誰負擔就誰收,桌錢爸媽出。3. 禮金爸媽收,桌錢爸媽出。4. 禮金誰還就誰收,桌錢新人出。5. 禮金爸媽收,桌錢新人出。小弟算是1跟2之間,主要是百日內不收親戚的禮金,但我同事跟朋友是照收。我老婆那邊訂婚是3,也算中等,所以也沒啥好抱怨的。倘若你是第4或是第五再來發文質疑也不遲,但問題是質疑也沒用了啦。
宴客完先拿禮金去結算餐廳費用 回家再算帳賓客包禮都有紀錄誰的客人 ~桌數也有分配 父母親友 我的親友 老婆的親友~~就把禮金三份扣除各自佔的桌數錢 父母親友包的給父母去陪對 我跟我老婆的拿去蜜月旅行花用了
這問題很簡單,你為什麼認為禮金是你收?你老爸從妳出生的時候紅白包每月支出,等到你嫁娶回收禮金,合情合理。舉我的例子:老爸幫我辦婚宴,我省得麻煩,而且親友幾乎都是老爸的,自己的朋友2桌禮金我只收自己的朋友,偶後他們嫁娶我好付禮金,我還賺到不用付那兩桌酒席錢!舉我老婆例子:娘家為免除後代子女的禮金問題,訂婚宴不收禮金。所以我老婆現在只看自己的朋友嫁娶來回禮金錢財的東西再賺就有,家人卻是一輩子,尤其爸媽養育30年,家合才能萬事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