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inay wrote:今天跟大學同學的小小...(恕刪) 手都給你牽了,家人也給你認識了,每週都花時間和你約會了,對方絶對比你還急,保持自然步調,約會只要不要說錯話就好,沒什麼好煩心的,時間是站在男方這裡的,請你同學等著被女方告白吧。
kenhugh wrote:告白?? 不是接吻上床前的調情話嗎??這事只是氣氛到就一氣呵成...沒有特別需要分開的事~~關係未進展到這情境下 反而讓曖昧的氣氛見光死.... 給上嗎? 不給好啦 不好算了...繼續喝奶
34、 32歲都已到適婚年齡,不妨「以結婚前提來交往」,請男方評估一下,與女方結婚的可能有幾分?外貌、個性、職業、家庭等,評估一下,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若有七十分以上,就大膽的告白吧!當然,交往不見得會走入婚姻,但是若抱著「推倒對方」玩玩的心態,我是覺得沒必要,一來玩弄感情並非沒有後遺症,二來,小頭癢,花錢比較省事。cheninay wrote:今天跟大學同學的小小...(恕刪)
教他一種方位告白 以兩人有一共同目的地為終點順利達到正確位置 以視兩人為兩體一心男:妳到了嗎??女:我、我.....不、我...來了、我.....阿 到了到了到了到了!!!阿~~~男:我也到了兩人相擁而泣太感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