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前所犯的錯.現在她才覺得不可原諒....(心情點滴,文多~不喜勿入.....)


低調人物 wrote:
我也答應她,再三保證不會與那女生聯絡,且會把我的交友狀況一五一十向她報備清楚,
最後,她選擇了原諒,也選擇了相信....
我們也就又看似如膠似漆的相處在一起,每天見面,每天打打鬧鬧,一起分享所見所聞,一起吃喝玩樂...
而我也因為那件事情,對她更好..盡量不要再讓她不高興~~



敢問樓主這一年之間

真的沒有跟這個女生聯絡了嗎???

或許樓主的女人緣真的太好了吧

所以會讓女方沒有安全感
關於你造成你分手的事,我無意再度苛責你,畢竟失去一個你愛的人已是最大的懲罰。
至於無法以普通朋友的心情去對待,我很能理解,畢竟,先抽離出男女朋友情緒的人不是你。
其實我一直覺得,所謂的不公平就是,當提出要繼續當朋友的那一方,不曾考慮過另一個人的心情。
所以我覺得你應該選擇不聯絡,甚至明白的告訴她。
一如她當初明白的告訴你,無法繼續交往,你也應該明白的告訴她,不想當朋友。
不要被分手後不能當朋友就是心胸不夠寬大的帽子壓得喘不過氣。
無需勉強自己,勇敢面對自己的傷口,療傷才是你現在該做的事,然後此事引以為鑑,不要再犯同樣的錯。
這是我能給你的建議。
剛好重溫神鵰俠侶,裡面寫到小龍女躍入絕情谷底後,這16年漫漫長日好在有修習古墓派心法-十二少要訣,才能忍住相思之苦

十二少︰少思、少念、少欲、少事、少語、少笑、少愁、少樂、少喜、少怒、少好、少惡,此十二少,乃養生之都契也。

十二多︰多念則志散,多欲則損智,多事則形疲,多語則氣爭,多笑則傷藏,多愁則心懾,多樂則意溢,多喜則忘錯昏亂,多怒則百脈不定,多好則專迷不治,多惡則焦煎無歡。此十二多不除,喪生之本也。



樓主正好可以練這十二少,避十二多,修身養性一番
cassell_super wrote:
敢問樓主這一年之間

真的沒有跟這個女生聯絡了嗎???

或許樓主的女人緣真的太好了吧

所以會讓女方沒有安全感 ...



這中間確實沒有跟她連絡,我後來有明白說清楚,我有女朋友,不應該這樣玩.
也徹底不跟她連絡,連手機電話簿與MSN名單我都把她刪除,好讓我女友心安...
甚至現在我也沒跟她聯絡,完全不知道我跟女友分開的事情....

的確,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這件事情是我的錯.
以後一定要好好的對待另一半~不可以心有不軌
leonhsu1 wrote:
剛好重溫神鵰俠侶,裡面寫到小龍女躍入絕情谷底後,這16年漫漫長日好在有修習古墓派心法-十二少要訣,才能忍住相思之苦

十二少︰少思、少念、少欲、少事、少語、少笑、少愁、少樂、少喜、少怒、少好、少惡,此十二少,乃養生之都契也。


那言下之意也是要經過16年的修身養性,才能忍住相思之苦嗎?

恩..這十二少我看看我真的能做到哪一少....
是錯了,只是這個錯罪不致死,看女方能接受到哪個程度的精神外遇。

你能做的,只有用實際的行動來證明你對她的愛吧,如果你還想跟她繼續交往的話。

msn訊息紀錄這個"bug",還真的不時會出現在感情與生活版裡...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樓主,你幹嘛還去關心她啊?都已經分手了,關心她、照顧她,是未來她男朋友的事,已經沒你的事了,你已經像接力賽一樣,已經把棒子交出去了,你要繼續關心她,只會破壞她尋找她真正的幸福,。。。。。

你還是只要去關心你未來自己的幸福吧,前女友已經跟你不用有任何關係了!各走各的好啊!

台北市 及 新竹市 中華電信的3.75G 可以用啦!!!!
原來MSN不是分手後的討厭東西


交往時就是了




There is no finish line. Far from done
看到了你的事
感覺這世界上,差不多的事還真是一直在發生呀~
只是因人而異,細部有些改變。

我以前也是經歷過差不多的事
我個人的感覺是-你的前女友,不大可能短時間忘記這件事
如果你愈是迎合她的依賴,最後應該是變成雞肋的下場。
因為她始終覺得你虧欠她,你曾經作錯。
所以她在堂而皇之的主導你們的關係時,是在報復那一剎那
,看到你和外人聯手欺騙她的震驚和心碎。
你作補救都沒錯,但我相信有一些時刻,她心裡其實在冷笑和咒罵。
你只能作到你覺得無愧於心的最大值,當然結果不一定會是正面的。


相信我,那一幕會淡去,但要完全忘記,很難!
當下是熱騰騰的傷口,時間久了,變成一種烙記。
不管怎樣,都無法倒帶到像白紙一樣的二人世界
樓主還是不要太自責了
MSN的事應該只是藉口
不愛了就是不愛了
為了分手,什麼事都可拿出來講
如果真無法接受,為什麼當初不直接分手
雖然說沒有第三者
也許很快就會有新男友
不要自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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