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都離了,有必要再去想怎麼彌補跟復合嗎?

轉成白話就是他想複合你想嗎?
1981 河馬 wrote:
.今天會談到這個話...(恕刪)
場面話就不跟你說太多了..浪費時間!!

樓主你唯一的路,就是讓自己過得更好而已.就這麼簡單..

因為你是過的好並有價值的,接下來不管你是要復合,還是第二春,你都是有本事去選擇的..其它都是場面話..聽聽笑笑就算了..


試想..你今天帶著孩子過得很不好還失業好了,你前妻會看在孩子的份上跟你複合嗎?

想一想就知道自己該怎麼做了..
本人離婚已三年、帶有一子。(徵婚?!)

要看經過什麼事,才能決定是否要復合
就以我來說,小孩監護權各半
媽媽嘴巴講愛小孩,但責任呢?
平常孩子皆由爸爸帶,媽媽支付幾千元,每周一、三、五會來看看小孩,隔週六帶回去相處(但,每周有出現2次真的該偷笑了)
就整個經歷,抱歉省了很多細節(前2年小孩每月反覆生病…一個月看個5~6次,連我都快瘋掉),實在無法認同有復合的必要性。
責任是很重要的課題,現在叫我再婚?再去承擔另一半的責任?
有好的異性朋友就好了,沒有必要再步入扛責任的迴圈裡?!我算是怕了吧!

不好意思,看看就好,不用在意,家家有難念的經
如果雷同,一定巧合
1981 河馬 wrote:
.今天會談到這個話...(恕刪)

1981 河馬 wrote:
.今天會談到這個話...(恕刪)

這事兒,在離婚前就該想清楚的
既然簽下去了
表示當下一定有過不去的坎
今天遇到的,明天一定還會再發生
不過想復合的,居然說再給你一次機會
這真是笑死人了
分分合合合合分分

問題就在那邊,複合又要幹嘛

有些人

可以共享樂卻不能共患難

恭喜你看清楚了

其他我就不多說了
我今年快45了

周圍陸續有人婚姻觸礁

也聊起經驗

通常女生堅決要離婚時

男方其實多已綠雲罩頂了

還有,為了孩子當藉口求複合

那當時怎麼就沒想到?

真他〇的放〇

1981 河馬 wrote:
而我們一回國後5天,我證件資料準備好,就到戶政事務所去辦離婚手續...

離婚的"坎"在哪裡...不是很清楚!
樓主自己清楚就好!

我猜..唯一復合可能的因素...就是小孩
畢竟每個小孩...都是最無辜的
他們也希望有完整的家庭~~~~
別浪費時間,留不住的就別強求,何況你也同意放手的。
個人覺得你們當初離婚前暫時分開一段時間靜靜,可能就不會離了。因為你們是為只是吵架不是外遇。現在,看你自己的決定了!還要考慮小孩,祝福你!

1981 河馬 wrote:
她說她有想過再一次機會給我,要是我努力想挽回婚姻,她是願意的!結果我什麼也沒做...


光看她這句話就知道她腦袋有問題
離遠一點是正確的
3C的世界裡,別滿腦子只想著"超值"。就像無線網路一樣,別人推薦的,只適用在他家的環境,到了你家又是另外一回事。小烏龜牽到北京也不會變成千里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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