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民國法律定義

凡讓人產生 "不舒服" 的感覺 即視為性騷擾...


金成五VS白云~~~~~~~~~~~~~~~~~~~~~~

加藤老鵰 wrote:
我隔著螢幕都感覺到...(恕刪)

別這樣,讓我多淫一會~~~

hchou38 wrote:
如題,
之前發生過一些不愉快的事,
因為事情過了就不提了,
不過回頭看之前版上的發文,
發現也有相同經驗的板友說了類似的事情,
所以....當初次見面認識時,
哪些行為是禮貌?哪些行為是越矩?
這邊就一般的討論,希望能有共識跟結論。
...(恕刪)

↑↑↑↑↑ 問

hchou38 wrote:
不對喔~
人帥毛手毛腳的,
俺一樣叫警察杯杯把他抓起來,
人長的不怎麼樣,
但是憨憨誠懇的,
俺覺得這樣蠻可愛的......(恕刪)

↑↑↑↑↑ 答

-------------------------------------------

結論:自由心證即可。

-------------------------------------------

結案。....(*^.^*)
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楊安迪 wrote:
下圖說明了一切



hchou38 wrote:
如題,之前發生過一些...(恕刪)


這問題可以問奶昔哥, 以他神的程度應該伸鹹豬手都不算是騷擾!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hchou38 wrote:
不對喔~人帥毛手毛...(恕刪)


還真想看看什麼叫誠懇的性騷擾...lol
加藤老鵰 wrote:
性騷擾是否成立取決...(恕刪)


憨憨誠懇然後又毛手毛腳的…

印象中我好像在哪見過哩

啊…我想到了啦!!

我很久以前在木柵看過他…


































學名叫紅毛猩猩

龜出~沒注意!! wrote:
憨憨誠懇然後又毛手...(恕刪)


我笑了,毛手毛腳又憨憨的,
果然是紅毛猩猩,真是神回@.@

被搭訕應該蠻常有的,
不過遇到的搭訕,有很多時候是沒油錢要我資助,
我這麼像是那麼容易被詐騙的人嗎?
扯到錢,精得跟猴一樣....

最近有些新聞,都是藉問路跟蹤尾隨的,
然後有些也是有性騷的事件,
覺得這個時候還是學些防身術安全些,
詠春蠻不錯的,很想學;
晚上還是儘量別外出的好,
非要晚上外出,我有個辦法,當初買的蘭陵王油紙傘帶出門,
身穿白衣,這樣應該會安全很多。
hchou38 wrote:
非要晚上外出,我有個辦法,當初買的蘭陵王油紙傘帶出門,
身穿白衣,這樣應該會安全很多。...(恕刪)

不要遇到我
我會把你收了
漂亮女鬼我是不會輕易放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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